01.27 刘德华传 第七章:闯荡“江湖”

“⋯⋯因为在那个时候,大家当我是偶像,不会留意我的演技,关注的可能是我的外形,耍耍帅就可以了。

我那个时候知道,如果我想呆在演艺圈,就要多接戏,不管怎样,要让大家对我有印象,我要牢牢地绑在大家心上。”

“刚开始拍电影的时候,刘德华主要拍两类电影,一类是追女片,一类是古惑仔片。

古惑仔片代表了上世纪80年代英雄片和江湖片的潮流。

他在其中的角色通常是一个小混混,凭自己努力打出来,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符号象征(LCON)。”

影评人登徒说。

其实,刘德华也拍过一些言情片,他甚至“很想拍一部纯爱情片子,真的很想”。

但是依照刘德华的性格,他又最不愿意言情片动辄缠绵肉麻的镜头,因而影响了他对拍言情片的兴趣。

他把视角对准了江湖片。

他觉得成龙、洪金宝等武打明星之所以出名,并不是他们本身的武功有多厉害,而是他们能够在拍摄过程中把最好的状态亮出来。

“论真功夫,我想,比成龙、洪金宝及元彪厉害的一定有不少。

然而,在镜头面前耍功夫还是要算他们最厉害,毕竟他们知道怎么在镜头前面打得漂漂亮亮的。”

刘德华深知自己的那两下子,在这几位称雄影坛的大哥们面前,就显得相形见绌了。

要想闯出一条自己的路,首先必须知己知彼。

于是他虚心学习成龙等武打明星的长处,练其真功,悟其真谛,然后扬长避短,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既有情节又重演技的路子。

为了拍好这类影片,刘德华没有少吃苦头:拍从楼上跃下时受腰伤;拍外景时被炸药的火焰烧着下半身;拍枪战片时被汽枪打中左眼;拍在火车顶上从隧道穿过时从车顶摔下⋯⋯

江湖片的种种凶险,没有阻挡刘德华继续将这条路走下去的决心,他练武功。

练骑马,练一个演员必须要掌握的一切技巧。

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断地学习与苦练,经过多部动作片的拍片实践,刘德华的演技日臻熟练。

甚至有人预言,刘德华将是新一代动作片的接班人。

脱离无线后,刘德华开始了与向氏家族——永盛影业公司的合作。

到1996年出演《新上海滩》时,他与永盛影业的合作已经整整十个年头。

在这十年中,刘德华以拼命三郎的劲头,把自己各种各样的银幕形象呈现在观众面前。

尤其是1989年后,刘德华抓住周润发影片减产的空档,根据香港电影市场的需要,抢拍了多部当时流行的江湖英雄片。

那几年里,他拍片拍得没日没夜,拍片拍得天昏地暗,甚至有过22天不上床的纪录!

1988年,刘德华拍片10部;1989年,16部;1990年,12部;1991年,13部;1992年,10部⋯⋯

这是不是天方夜谭?

刘德华传 第七章:闯荡“江湖”

那一个个与刘德华的名字连在一起的银幕人物向人们证明,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演员以勤奋和毅力创造出的、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话般的传奇。

这样的传奇,给他带来了一个“刘铁人”的外号,也带来一些诸如“类型化”、“模仿化”的议论。

“处理性格和感情没有深度,角色类型化。”

“他喜欢在镜头里玩形态,玩火机,玩枪,玩小动作,连发型都不能改。

可以说,他是同一时期一直演两种角色而已,路数甚窄。

多产期还造就了刘德华在表演上的另一个大特点,就是模仿。”

纵观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电影界,刘德华是偶像明星,但不是最好的。

没有进入最红行列,恐怕亏就亏在演技上。

对于这些,刘德华自有他自己的想法。

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一年要接拍那么多影片时,他回答说:“为什么会接那么多,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我一定要继续在演艺圈活下去,才可以让大家有机会知道我的演技。

因为在那个时候,大家当我是偶像,不会留意我的演技,关注的可能只是我的外形,耍耍帅就可以了。

我那个时候知道,如果我想呆在演艺圈,就要多接戏,不管怎样,要让大家对我有印象,我要牢牢地绑在大家心上。”

刘德华饰演过很多片种里的角色,如喜剧片、浪漫爱情片、江湖片,可是观众却似乎只对他在江湖片里的烂仔形象感兴趣。

这也让刘德华有些无奈。

因为,接拍什么片子,他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也好想多拍一些王家卫的片子,可是除了《旺角卡门》,王家卫的片子就再没有给他机会。

我们不得不提一下《旺角卡门》。

刘德华传 第七章:闯荡“江湖”

《旺角卡门》是王家卫第一次(1988年)执导的影片,刘德华出演男主角。

在这部影片里,刘德华塑造了一个深情烂仔的浪漫英雄形象,并与《天若有情》一起,构成了他饰演的角色难逃一死的神话。

这是一部小制作的影片。

就是这样一部影片,让刘德华第一次获得了金像奖提名。

虽然那个奖最终与他擦肩而过,但在当时,刘德华的人气无疑上升了许多。

这部片子,使刘德华成为当时香港流行的英雄片最抢手的头号小生。

随着多部江湖片的拍摄,刘德华的表演越来越有点“刘德华模式”。

无论是《旺角卡门》的华仔、《天若有情》中的华弟还是后来一系列的江湖“英雄”,都是地道的蛊惑仔。

他的“深情烂仔”的江湖形象,真可谓深入人心。

在拍片高产期阶段,刘德华饰演过不少坏人。

对演坏人,刘德华不是一味地接拍,他有自己的创作底线:坏人必须得死。

他认为,现实生活比电影更重要,在孩子们的心里,他是偶像。

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电影影响到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

这样的接片底线自然会影响到他的艺术成就,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选择了放弃。

他的“底线”让许多孩子觉得,刘德华做得对。

比如在《暗战》中,戏刚过三分之一“刘德华”就杀人了,果然有小孩问:“为什么刘德华会这样子?

”毫无疑问,刘德华要求自己饰演的坏人必须得死是对的。

因为大人可以分辨刘德华的人和刘德华的角色,孩子却不能。

正因为如此,刘德华塑造的江湖“英雄”总是以目标最终难以实现来显示其理想,通过悲壮的舍弃生命来完成观众对他的角色身份的认可。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容易造成角色性格表演上的雷同。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80年代中期,一部《英雄本色》在香港十分卖座,一时间,遍地“英雄”下夕烟,连黑道上的人也不愿放过这个把自己打扮成英雄的机会,纷纷涉足影视界投资拍片。

影视界若有谁敢反抗,便以武力命其降服。

如:1992年初,富艺电影公司老板蔡子明在公司门前遭到枪杀;新晋电影公司老板陈朗雄深夜遭截击,受伤住院后又被暗杀丧生。

曾与刘德华合作《魔翡翠》一片的永盛电影公司老板向华胜就曾说:“恶势力入侵电影圈已有一段相当长时间,但这两年情况日趋恶劣,相信除周润发未受影响外,其他‘大牌明星’,例如刘德华已吃尽苦头,其经理人张国忠曾多次被人用枪指着额头‘要人’。”

1992年10月的一个深夜,香港又发生一起歹徒袭击事件,在这次袭击事件中,受到重伤的就是向华胜自己⋯⋯

由此可见,在当时,身不由己的刘德华接拍一些粗制滥造的影片,也就见怪不怪了。

还有一个说法就是,早些年华仔的生意陷入困境,为了还债他疯狂接片,某些电影高产不高质也是注定了的。

尽管在表演手法上有些雷同,绝大多数观众和影评人,对处于多产期的刘德华扮演的各种江湖形象——或曰烂仔或曰英雄,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刘德华惯常的烂仔或者英雄造型是属于旺角的,一种草根的,打不死的活力,一种80年代的豪气,仅仅因为这个,他也是难以取代的。

外面的潮流不知改了多少遍,时尚风吹走了又再回来,日本的、英国的、韩国的,只有旺角的永远不变。

那是一种最地道的香港美学,或者更具体一点,旺角美学。

他告诉年轻的我们,英雄该如何有型。”

这是影评人李照兴对刘德华的客观评价。

他认为,无论是深情烂仔还是悲剧英雄,在一定程度上总括了刘德华在香港影坛上最为不可取代的地位:这样的角色往往奸中有正。

不管角色的职业是什么,总之他有情有义,为兄弟赴汤蹈火,为情人烈火战车。

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登徒在接受采访时说:“刘德华在表演上的特色很早就呈现出来了,我一直觉得他有一种‘街坊味’,他在处理草根角色的时候,特别有亲切感。

比如说,他早期拍追女片和古惑仔片的时候,就有一种‘流民太子仔’的感觉,一方面他有流民的姿态,但同时又有太子哥的傲气和胸有成竹。

“当然,现在也有很多演员有这种‘流民’味道,但少了刘德华的明星味。

在这方面,他是独一无二的。”

在香港影评家朗天看来:“事实上,随着本土影业的愈趋兴旺,刘德华本身也愈来愈掌握中产意识和中上层身份。

刘德华传 第七章:闯荡“江湖”

由《赌神》(1989)到《赌侠》(1990),正式确立了他作为周润发接班人的地位⋯⋯”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拼命拍片,在“江湖”中趟“浑水”的同时,他的演唱事业亦由开始的磕磕绊绊到后来的一路绿灯,迅猛地发展起来,直至跃上天王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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