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拘傳 主動還款促和解

近日,安源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劉某一次性償還了5萬元,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劉某就餘款償還事宜達成了分期償還和解協議。

2016年2月,陳某向萍鄉某銀行申請貸款79000元,曹某、劉某作為該借款的擔保人。該筆貸款到期後,借款人陳某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後被銀行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後,借款人陳某仍未還款,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三被執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義務,屢次傳喚均不到庭,長期躲避在外。因被執行人陳某、曹某在外務工,2018年9月中秋前夕,執行法官組織力量前往被執行人劉某家中。經過四十分鐘的尋找後,執行法官終於在十公里外的小路上找到了劉某,隨後將其帶回,此時天已經全黑了。在法庭接受執行詢問後,劉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十五日。次日,劉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要求還款。在劉某當即支付5萬元並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對劉某的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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