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華大基因圈地門舉報人發“遺書”將自殺 稱鬥不過華大

“圈地門”舉報人王德明發“遺書”稱將自殺 華大基因回應:珍惜生命,已報警

當整個廣東地區都在等待颱風“山竹”時,華大基因再一次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9月14日晚間至15日上午,此前實名舉報華大基因“圈地”的王德明在多個微信公眾號及微博發佈《遺書:9月22日王德明將在國家基因庫總部跳樓自殺!寫給這個世界的最後贈言》,稱自己鬥不過華大基因,將於9月22日跳樓自殺。

9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繫了華大基因集團,其執行副總裁朱巖梅就此事向記者回應稱:“我們非常反對用極端的方式去對待這個事情,生命無價、錢不是最重要的,這種極端的行為不僅傷及個人、家庭,而且對公共安全、社會安全都是糟糕的,我們建議他要冷靜,所以華大在官微上發佈《珍惜生命,尊重法律》的回應。另外,此行為對華大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公司已經報警。”

開庭前三天發“遺書”

今年6月,王德明以“獨孤九劍王德明”的賬號,在天涯上發佈文章《舉報華大基因偽高科技忽悠欺詐涉嫌賄賂官員,大規模套騙國有資產》,自稱是南京昌健譽嘉健康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南京昌健)的員工,向江蘇省人民政府舉報華大基因在江蘇省眾多城市大範圍與地方官員接觸,愚弄主政官員,騙取國家土地資源,搞房地產開發,套取國有資產等。

而彼時華大基因回應稱,未在江蘇參與任何房地產項目,也未曾獲得土地資源。舉報信中提到的華大基因套騙國有資產純屬無稽之談、惡意誹謗,已採取法律手段進行追究。此外,其回應還提及南京昌健此前因未能履行主要合同義務,已與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解除全部合作關係。

王德明在“遺書”中表示,“根據合同天經地義我方應得收益1749萬~7741萬,我沒有要最高甚至沒有要平均,我只索賠了最低額1749萬,同時承諾有生之年不再提華大二字甚至不再接觸基因這個行業。”

王德明稱有律師多次以“誹謗商譽敲詐勒索”為由找警方抓他。因此,他將在9月22日國家基因庫(華大基因研究院組建及運營,位於深圳大鵬新區)正式開業兩週年的紀念日,跳樓自殺。

而上述王德明提到的“誹謗商譽敲詐勒索”,實際上是華大集團向法院提請的兩起訴訟。8月1日,華大集團助理總裁韋煒曾向《每日經濟新聞》在內的媒體披露上述訴訟;第一,在南京本地展開關於反不正當競爭的起訴,起訴南京昌健存在濫用“國家基因庫南京分公司”名稱的侵權行為;第二,在深圳市鹽田區起訴南京昌健、王德明侵犯華大基因及華大領導的名譽行為。

朱巖梅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南京的案件原定於9月11號開庭,但是王德明卻以某理由要求延期開庭,因此華大基因同意案件延期。而深圳鹽田區的案件從9月6號延期到9月17日,目前距離開庭僅有幾天。

這也就意味著,王德明就在開庭前三天發佈“遺書”。

華大回應:珍惜生命、尊重法律

對於王德明發布“遺書”事件,9月15日下午,華大基因在官方微信上發文《珍惜生命,尊重法律》回應此事,就王德明提到的“1749萬的‘索賠’金”、“‘名譽侵權’和公安‘報案’”等作出瞭解釋。

關於1749萬的“索賠”金,華大基因表示,這1749萬“賠償”金,並沒有任何的書面提及,而是王德明在和華大同事一次當面溝通中,自己拿了一張小紙條,通過自己的假設算出來的。其計算方式是:如果可以承接並完成1650例樣本收集,若按照每例最低樣本費10600元,二者相乘而得。

華大基因還提道,翻閱合同可瞭解,南京昌健與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簽訂的2017年合同的全年目標只有300例,而南京昌健實際上僅完成17例細胞存儲樣本,不僅未達到合約規定的目標,再加上其多次違規使用國家基因庫和華大名義開展業務,2018年1月9日,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與其正式解約。

再者,是關於“名譽侵權”和公安“報案”。華大基因在文中表示,王德明在索要1749萬“賠償金”無果之後,開始了一系列“動作”,對華大基因的品牌著實造成了傷害,因此華大基因分別在南京和深圳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並向南京當地公安報案。而7月2日,華大基因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對南京昌健、王德明提起侵犯名譽權之訴,原定9月6日開庭,延期至9月17日上午開庭。

朱巖梅還向記者提道,王德明不僅舉報公司,還傷及公司高管,在微博及微信公眾號上捏造事情、侮辱華大基因的高管;華大基因多位高管及家屬受到王德明的人身攻擊和名譽損害,其發表的部分內容涉嫌違法,華大基因已舉報刪除部分微信文章和微博。

另外,朱巖梅表示華大基因多位高管也有跟王德明進行溝通,但其拒絕任何溝通、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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