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什么是股权并购?怎样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很关键

股权并购中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在公司股权并购业务中,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决定股权并购能否顺利进行的因素之一,也是股权并购交易中易于出现程序瑕疵的环节。本文小编将与大家共同探讨股权并购中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及交易双方如何规避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阻却交易。

1、 何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属性,在股东向本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公司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七条至二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可理解如下:

1.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专有,股份责任公司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主要是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

2.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如公司章程有约定,则依公司章程执行;

3. 优先购买权仅限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股东内部之间的转让并不涉及;

4. 优先权的行使应当履行两次通知义务;

5. 所谓"同等条件",不仅指股权转让价格,应综合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2、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路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权利行使路径可以通过如下流程进行:

什么是股权并购?怎样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很关键

从权利行使路径来看,拟出让股权方对其他股东应进行两次通知,第一次通知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转让,第二次通知拟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条件,小编认为也应通知受让主体的基本信息。

当然,实践中,出让方通常会先与第三方协商好转让条件(或签订交易框架协议,锁定交易意向),之后一并通知其他股东,由其他股东答复是否同意以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样操作更加便捷,但要注意公司章程对此有无特殊规定,或在股东会决议中就拟出让股权股东已依法履行通知义务进行备注,并经其他股东在决议上签字表示确认,以免日后追诉。

3、 股权并购中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

股东优先购买权一定程度上会阻碍股权并购的顺利高效展开,那么,如何在并购交易中妥善应对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对股权并购具有重要意义。小编结合团队实操经验,与大家分享如下方案:

· 价格对抗

因其他股东只有在接受"同等条件"时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设置股权转让的条件,包括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付款节点及交易期限等因素,通过条件限制对抗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 先参股后并购

股权并购实务中,因并购会使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其他股东对此定较为谨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更大。因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因此并购方可寻找机会先行取得目标公司少量股权,这样不会马上导致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警惕从而招致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待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之后,再收购目标公司其他股权,这时就不属于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情形,故而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此种交易模式如下图所示:

什么是股权并购?怎样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很关键

以上操作模式,在并购方参股过程中,仍存在A股东不同意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能,但因并购方此时持股较少,一方面不易引起A股东警觉,另一方面并购方可与B股东协商,通过价格对抗法,先行以较高价格对抗A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随后在并购方收购B股东剩余股权时通过价格调控实现并购总价的整体平衡。

· 间接股权收购

间接股权并购是指并购方不直接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进行交易,而是与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进行交易,从而将目标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收购下来,达到间接控制目标公司的并购目的。此种交易模式如下图所示:

什么是股权并购?怎样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很关键

以上交易模式可以使得目标公司的A股东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并购方通过控制B公司实现间接控制目标公司的并购目标。当然,实践中还存在多家共同持股B公司的情况,如并购方事先能与B公司其他股东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此种模式进行。

· 搭建全资子公司桥梁,再间接转让

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复杂的方式,即由出资股东B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新设一全资子公司小B,再通过转让该全资子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最终并购目标。此种交易模式如下图所示:

什么是股权并购?怎样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很关键

以上交易模式,从新设公司的角度来说,属于以非货币进行出资,不完全等同于股权转让;而我国《公司法》对以股权作为出资,股权所在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并未明确规定,此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或可应对A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是,该方案在实践中存在被认定为视同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风险,因此,为公司后期重组及股权转让高效实施,公司可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因公司重组发生的企业合并、分立、母子公司之间股权划转、以股权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方式,均不视为对外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 后语

股权并购实务中,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并购交易双方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囿于文字所限,本文小编仅就优先购买权的理解和适用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和分享。当然,实践中所面临的情形或更为复杂,服务律师需要结合项目实际与并购目标,运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盘考量设计出可行且经济的并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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