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廣西這個村幹部“劫富濟貧”?違法的事不能幹!

廣西這個村幹部“劫富濟貧”?違法的事不能幹!

近日,梧州、北流等多地紀檢監察部門分別通報多名黨員幹部涉黑涉惡涉腐等問題。

梧州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1.岑溪市歸義鎮大沖村黨支部原書記符錫昌設卡勒索“開路錢”問題。

2015年至2017年間,時任歸義鎮大沖村黨支部書記的符錫昌與村民符某義、符某昌等人,通過強行攔路的方式,敲詐勒索大沖村二組山場老闆陳某等人開路錢共計196868元。設卡勒索所得平均分配給全村各戶,符錫昌一家從中分得1300元。2018年7月,符錫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萬秀區夏郢鎮思安村原村委主任莫子蘭夥同他人索要“贊助費”問題。

自2017年起,莫子蘭夥同思安村團支部書記黃某宏(另案處理)、村民小組長李某饒、李某榮、李某凡等人,以支持該村基礎建設為名,先後多次到位於思安村的某公司索要“贊助費”,共計25000元。2018年6月,莫子蘭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村民小組長李某饒、李某榮、李某凡等3人的問題正在核實中。

北流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日前,北流市紀委監委對北流市衛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兆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兆雲在擔任北流市大里鎮黨委書記,北流市衛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報銷其個人費用;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集體私分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李兆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北流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並報中共玉林市委批准,給予李兆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玉林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玉林市公安局環西派出所所長吳冬林充當涉惡團伙“保護傘”被雙開

據玉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玉林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環西派出所所長吳冬林為涉惡團伙充當“保護傘”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是玉林市監委成立以來查處的首例為涉惡團伙充當“保護傘”案件。

經查,吳冬林在擔任玉林市公安局環西派出所所長期間,為社會人員在轄區內從事涉黃活動提供保護,從中收受賄賂;為他人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從中索取賄賂,並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問題。吳冬林行為嚴重違紀違法。

吳冬林身為共產黨員,黨紀法規意識淡薄,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 頂風違紀、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徇私枉法,充當組織、強迫賣淫犯罪團伙涉惡勢力的“保護傘”,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向他人索要財物,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持有鉅額現金,不能說明來源。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議、監委委務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吳冬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賀州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鐘山縣清塘鎮林巖村委幹部蒙成瑞、韋積光、韋述朝、潘建有工作失職問題

2011年,清塘鎮林巖村委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時任林巖村黨總支書記韋述朝、主任蒙成瑞、副主任潘建有、民政專幹兼治保主任韋積光等4名村兩委幹部,未嚴格按照《2011年清塘鎮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實施方案》的規定組織召開民主評議會,而是在鎮政府把危房改造指標分配到村委後,直接將指標分到各村民小組,由各村民小組自行確定危房改造名單,名單確定後由危改戶自行將危改材料上報到鎮政府,導致板祥村三戶危改戶共享一個危房改造指標及青龍村的兩戶危改戶共享一個指標,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7月30日,蒙成瑞、韋積光、韋述朝、潘建有分別受到

黨內警告處分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城北鎮原村規站工作人員蔣才旺在危改工作中失職問題

2011年12月至2013年10月,蔣才旺作為城北鎮危改工作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已享受危改補助的危改申請戶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農戶翟某發、李某光不符合條件卻再次獲得危改補貼款共32000元,造成國家危改資金損失。2018年6月,蔣才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富陽鎮仁升社區原民政聯絡員蔣良勇失職問題

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蔣良勇作為社區民政聯絡員,對本社區的低保工作底數不清,沒有將享受低保政策但已死亡人員情況及時上報,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低保戶李某的兒子(2015年12月24日死亡)低保金繼續發放並被李某領取10530元,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損失。2018年7月,蔣良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河池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板升鄉農業服務中心技術員黃維明工作失職問題

2015年10月至2016年期間,黃維明作為時任板升鄉扶貧辦負責人,沒有認真組織鄉、村幹部入戶對農村危房改造申請材料進行實地詳細核實,導致板升鄉弄郎村出現多起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農戶享受危房改造補助,造成國家補助資金沒能得到合理利用。2018年4月,黃維明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板升鄉弄郎村委會副主任楊秀莉工作失職問題

2014年至2016年,楊秀莉在協助大化縣板升鄉人民政府實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沒有對弄郎村農村危房改造申請材料全面實地核查,也未對弄郎村的農戶危房改造建房情況進行嚴格把關,導致弄郎村出現十戶農戶在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下享受到危房改造補助,造成國家補助資金沒能得到合理利用。2018年3月,楊秀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三石鎮泗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黃俊峰工作失職問題

2016年6月,黃俊峰不認真履行職責,沒有對泗爺村弄納屯貧困戶韋某康戶的住房情況進行認真核實,即認定已享受2010年農村危房改造指標的韋某康符合享受2016年農村危房改造指標,導致韋某康戶違規獲得2016年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4500元。2018年7月,黃俊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隘洞鎮龍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覃慶陸工作失職問題

覃慶陸在兼任村扶貧互助協會理事會理事長期間,於2016年4 月在明知兩戶會員借款用於建房的情況下仍違規審批發放每戶5000元,共計10000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違規將扶貧互助金外借給10戶非協會會員,共計60000元。截止2018年7月,覃慶陸已經主動全部追回該款。2018年7月,覃慶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高嶺鎮弄名村黨支部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韋德東在危改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韋德東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沒有認真調查核實危房改造申請農戶的情況,導致該村不符合獲得危房改指標的3名群眾,分別違規獲得危房改造補助金共計51000元。2018年4月,韋德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高嶺鎮加全村黨支部原書記、村民委原主任莫振忠在危改工作中把關不嚴問題

莫振忠作為加全村原黨支部書記、村民委主任,在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獲得危房改造的該村群眾梁某某違規獲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9800元。2018年4月,莫振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保安鄉元力村民委原主任周生克、村民委副主任韋善輝在農村低保工作核查不嚴問題

保安鄉元力村弄嶺隊韋某福於2015年11月去世,其家屬於2016年2月18日到保安派出所為其銷戶。周生克、韋善輝兩名村乾沒有認真審核把關,導致已經死亡人員韋某福從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仍然享受低保補助金4875元。2018年4月,周生克、韋善輝分別受到

黨內警告處分

广西这个村干部“劫富济贫”?违法的事不能干!

四把鎮雙寨小學教師梁曉豔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2013年9月,梁曉豔所在戶獲批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4年12月,梁曉豔被正式錄用為四把鎮雙寨中心小學教師,並領取財政工資。2015年至2017年,梁曉豔在其家庭人均純收入已超出當年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情況下,未主動報告有關部門,仍繼續領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梁曉豔個人部分為4249.00元。2017年12月,該戶農村低保金被民政部門停發。2018年1月,梁曉豔將違規領取的低保金上繳。2018年7月,梁曉豔受到

行政警告處分

自治縣高中教師陸裔珊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2010年5月,陸裔珊所在戶共4人獲批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3年9月,陸裔珊被正式錄用為自治縣高中教師,並領取財政工資。2013年9月至2017年11月,陸裔珊在其家庭人均純收入已超出當年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情況下,未主動報告有關部門,其所在戶仍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陸裔珊個人部分為6264.50元。2017年12月,該戶低保金被民政部門停發。2018年1月,陸裔珊將違規領取的低保金上繳。2018年7月,陸裔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四把鎮下里中心幼兒園教師吳喬送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2010年11月,吳喬送所在戶共3人獲批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4年11月,吳喬送被正式錄用為四把鎮下里中心幼兒園教師,同年12月開始領取財政工資。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吳喬送在其家庭人均純收入已超出當年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情況下,未主動報告有關部門,該戶繼續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吳喬送個人部分為5006.00元。2017年12月,該戶低保金被民政部門停發。2018年6月,吳喬送將違規領取的低保金上繳。2018年7月,吳喬送受到

行政警告處分

小長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梁鈴堅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2013年4月,梁鈴堅所在戶獲批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補助金。2014年2月,梁鈴堅被正式錄用為小長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並開始領取財政工資。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梁鈴堅的個人工資收入已超過當年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未主動報告有關部門,仍繼續領取低保金,其中屬於梁鈴堅個人部分為6207.00元。2017年12月,該戶農村低保金被民政部門停發。2018年6月,梁鈴堅將違規領取的低保金上繳。2018年7月,梁鈴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寶壇鄉衛生院醫務人員韋思思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2014年2月,韋思思正式錄用為寶壇鄉衛生院醫務人員,並領取財政工資。2016年9月,韋思思所在戶開始享受農村低保救助金。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韋思思在其家庭人均純收入已超過當年本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情況下,未主動報告有關部門,仍繼續領取農村低保金,其中韋思思個人部分為2540.00元。2017年12月,該戶農村低保金被民政部門停發。2018年7月,韋思思將違規領取的低保金2540.00元上繳。2018年7月,韋思思受到

行政警告處分

寶壇鄉中學政教處副主任韋蘊珊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

2008年6月,韋蘊珊所在戶開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3年10月,韋蘊珊被正式錄用為寶壇鄉中學教師。2013年12至2017年11月,韋蘊珊在其家庭人均純收入已超出當年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情況下,未主動報告有關部門,仍繼續領取農村低保金,其中韋蘊珊個人部分為6171.00元。2017年12月,該戶農村低保金被民政部門停發。2018年1月,韋蘊珊將違規領取的低保金上繳。2018年7月,韋蘊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日報哥馬上評:

組織村民強行攔路,對合法進村搞開發的老闆收取“開路費”。這樣的套路,這樣的村幹部,屢見不鮮。

在岑溪市歸義鎮大沖村黨支部原書記符錫昌身上比較稀奇的是,他把勒索得來的近20萬元,全部平均分配給了全村各戶,自家“僅”得1300元。

符錫昌“劫富濟貧”般的舉動,或許會讓一些人聯想到古代的綠林好漢,甚至不難想象會有得了好處的村民要為符錫昌“鳴不平”。

但舉動稀奇,並不代表其違法犯罪行為在性質上與其他案件就有區別。如今我們身處法治社會,一切個人行為都應該受到社會法制框架的限制。

無論你是天真地認為拿老闆的錢來分給大家天經地義,還是為了掩飾自己的非法所得而把全體村民一起拉下水,只要你的行為違法,黨員違反黨紀,就要接受相應的法律制裁。

來源 | 廣西紀檢監察網

值班主任 | 晏彥

廣西日報新媒體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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