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劉銀)9月11日,記者從我市發改委瞭解到,《呼倫貝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海拉爾區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已於今日發佈,通知對海拉爾區集中供熱價格進行了調整。
海拉爾地區的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計收,具體執行標準:居民供熱價格由3.25元/平方米·月調整為3.5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熱價格由4.40元/平方米·月調整為4.80元/平方米·月。採暖期前後10天,提前、延後供熱價格不做調整,繼續執行居民0.68元/平方米·旬、非居民0.80元/平方米·旬。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養人員供熱價格不作調整,繼續按 3.25元/平方米·月執行。
市發改委要求,供熱價格調整後,供熱企業要加強管理,努力挖掘潛力,降低生產成本,保證供熱質量,做好服務工作。供熱企業要做好宣傳工作及價格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及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據瞭解,我市今冬採暖期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此次調整後價格自採暖期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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