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志书内容的概述,应改为对地情的概述;二、不可写的太细,应是宏观性叙述;三、有的概述缺乏地方特色;四、概述中可以议论,有的缺少必要的议论;五、有些概述没有文采,应增加文采。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文化戰士 的文章 關鍵字: 概述 常犯 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