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沈阳: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最高奖励 50 万

"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辽宁公安机关依法严打黑恶势力,在核查线索、专案打击、深挖 " 保护伞 " 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沈阳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其他领导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组织指挥体系,抽调 363 名精干警力会同其他成员单位组建了 15 支派驻各区、县 ( 市 ) 和行业的督导工作队,并整合了刑侦、禁毒、便衣等专业打击力量,组建了 67 个责任区刑侦中队、45 个专案队。


沈阳: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最高奖励 50 万


" 派出所滚动排查 " 摸排线索

辽宁公安机关在落实线索摸排制度基础上,建立 " 派出所滚动排查 "" 村官涉嫌违法犯罪滚动排查 " 等制度机制,畅通 96110 举报热线,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建立涉黑涉恶犯罪资产快速查询通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人员分类建立台账,实时掌握底数和具体涉案情况,最大限度把各类线索摸排上来。

沈阳市公安局建立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打击刑事犯罪情报中心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利用公安专业平台,建立了涉黑涉恶九类案件和高危重点人员数据库,收集犯罪线索。制作了《行政村及村两委人员基础台账》、《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领域台账》、《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台账》等工作台账,从中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群众举报重大涉黑犯罪线索奖励 50 万人民币

辽宁省公安厅正式出台《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其中列出 11 种黑恶势力犯罪范围。

其中,"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 10 万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 50 万元人民币。"

凡是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的举报人都可以给予相应奖励,同时要求举报人原则上实名举报。

辽宁省公安厅表示,制定该奖励办法是为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我省社会治安秩序。

抽调 363 民警 刑侦、禁毒、便衣全警种联动组成打击力量

据介绍,沈阳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其他领导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组织指挥体系,抽调 363 名精干警力会同其他成员单位组建了 15 支派驻各区、县 ( 市 ) 和行业的督导工作队,并整合了刑侦、禁毒、便衣等专业打击力量,组建了 67 个责任区刑侦中队、45 个专案队。

2018 年 4 月 19 日,皇姑区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队在工作中获取到一条重要线索:19 岁的洪某某与 16 岁的刘某某通过 QQ 进行约架,并于次日 20 时,在皇姑区乐山路附近某医院北门,双方纠集多人实施聚众斗殴。

经初查,双方因琐事相互辱骂,公然实施聚众斗殴违法犯罪,致多人受伤,并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皇姑区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队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该线索上报至沈阳市公安局 " 扫黑办 "。沈阳市公安局 " 扫黑办 " 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

6 月 9 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周密部署、统一行动,分别在皇姑区三台子某网吧、某技工学校、陵北街某汉堡店等地,先后将洪某某、刘某某等 15 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等 8 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未成年违法人员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重大涉黑案件异地调警

根据梳理掌握的线索,辽宁公安机关按照 " 一案一专班 " 的原则,分类分级组织开展专案侦办工作,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民警,定人定责定时,对重大、复杂、敏感专案实行挂牌督办,加强督导指导;对组织严密、关系复杂、当地侦办有难度的重大案件,采取异地调警方式,直接组织侦办;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案件联合侦办等机制。

9 月 6 日,沈阳警方公布,经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以某 KTV 经营者毕某某等人为首的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 35 人,冻结银行卡 20 张、资金人民币 147 万元、港币 2.5 万元、美元 1000 元;罚款及追缴资金 47 万元。

涉案场所已被依法予以停业整顿,该团伙骨干成员毕某某等 12 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 扫黑除恶 " 宣传受群众支持 全省 158 名犯罪嫌疑人投案

目前,辽宁省建立各类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平台,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线索,目前省扫黑办已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及有关地市先后移交问题线索 300 余条。完善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的保护措施,着力打消人民群众的畏惧恐慌心理。

据沈阳市公安局统计,在 " 扫黑除恶 " 斗争的宣传发动工作中,村屯入户走访率达到 100%。沈阳警方制作 " 扫黑除恶 " 公益宣传片滚动播出,利用 LED 广告屏等载体播发宣传口号和宣传语。

此外,沈阳警方面向不同群体建立 " 扫黑除恶 " 宣传微信群。开设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

实行 " 六必访 ",即村 " 两委 " 班子必访,集贸市场必访,重点行业必访,街道、社区书记必访,涉 " 黄赌毒 " 场所必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访,累计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100 余万份。

沈阳浑南区在各街道、社区 ( 村屯 ) 张贴两院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500 份,宣传画 2 万份,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21 万份,《警民联系卡》5000 张,遍布在全区公共娱乐场所、车站、机场、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社区宣传栏等显著位置。

在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下,目前全省已有 158 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典型案例:沈警方成功侦破 "5.08"" 校园贷 "" 套路贷 " 恶势力犯罪团伙抓 28 人

日前,沈阳警方多警种协同作战,成功侦破 "5.08"" 校园贷 "" 套路贷 " 诈骗犯罪案件,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陶某、魏某、郑某、邹某为首的四个以道义大学城学生为侵害目标,利用 " 校园贷 "" 套路贷 " 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沈阳警方共计抓获团伙成员 28 人 , 扣押作案车辆 13 台,作案手机 58 部,涉案银行卡 143 张,初步核查涉案金额高达 1000 余万元。

经查,这是一个打着 " 校园贷 " 幌子,实则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 " 套路贷 " 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四个相互勾结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均较为固定,分工明确,有审核、放贷和催款等专门人员,通过发放小招贴、中介人员联系等方式招揽生意,四个团伙之间相互串通,相互介绍 " 客户 ",按照借款数额分成。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爱慕虚荣,却无正当理由向家长要钱购买高档手机、电脑等奢侈品,急需用钱的心理,通过 " 签订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 刻意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 连续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 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的套路,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先后有 160 多名学生上当受骗,大部分学生或者家长在威胁、逼迫下偿还了远超实际借款金额的 " 套路贷 " 本息。在诸多受害者中,有的学生家长在遭到软暴力索债后,被迫将治疗癌症的手术费用于还债,导致病情加重不久去世;还有的学生家长被逼之下变卖房产全家远走他乡,这四个违法犯罪团伙的行为让很多受害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沈阳市公安局 " 扫黑办 " 将此案确定为 "5.08" 专案,全程参与督导侦办,并第一时间下达了抓捕命令。在充分查清该团伙组织架构,掌握大量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沈阳市公安局统一指挥,抽调 160 余名精干警力,组成 28 个抓捕组,实施统一收网行动,分别在大东区、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及沈北新区将犯罪嫌疑人陶某、魏某、郑某、邹某等 28 名团伙成员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陶某、魏某、郑某、邹某对通过威胁、恐吓,实施 " 套路贷 " 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十一类涉黑涉恶犯罪举报范围:

(一)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

(二)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 村霸 " 等黑恶势力犯罪。

(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

(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六)操纵、经菅 " 黄赌毒 "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

(七)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

(八)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 地下执法队 " 的黑恶势力犯罪。

(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 力犯罪。

(十)黑恶势力 " 保护伞 "。

(十一)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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