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一個家族,三百年不分家,從不出貪官,人才輩出,家規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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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金華市浦江縣的鄭宅鎮鎮中心,有一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群,人稱“江南第一家”。

居住於此的鄭氏家族,以孝義治家名冠天下。自南宋建炎年間開始,歷經宋、元、明三朝十五世同堂,一大家人同材共食達三百六十餘年,鼎盛時三千多人同吃一“鍋”飯。其孝義家風多次受到朝廷旌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 年),明太祖朱元璋親賜“江南第一家”。

歷史上,五世七世同居的大家族並不少見,他們往往當朝者旌表為“義門”,作為忠孝典範,成為社會楷模。歷史上一共有194家義門載入正史,著名的有山東臺前縣同居九世的張家,江西九江同居十三世的陳家,他們同居的歷史以及知名度都不及鄭家。浦江義門鄭氏,跨越三朝十五世,以“孝義”或“孝友”列傳載入三朝正史,堪稱吉尼斯世界記錄。

一個家族,三百年不分家,從不出貪官,人才輩出,家規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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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剛剛建立明朝,他想要制定一套治國理政的綱要,以便更有效地控制動亂不堪的政局。他急切尋找一個家族作為範本,於是乎就想到了鄭氏家族。明朝旌表江南鄭家為“義門”,明太祖朱元璋親賜“江南第一家”。

朱元璋以鄭氏家族的家規——《鄭氏規範》為藍本,制定了當時明王朝國家治理的一系列制度,從此小小的“鄭義門”成為一個國家的精神座標,鄭家也在明朝初年的達到了歷史上恩榮的鼎盛時期。

朱元璋甚至還規定,品學兼優的鄭氏子孫可以不用參加科舉考試而直接入仕,鄭家每年可派代表與孔子、孟子、顏回、曾子的後人同時入朝參拜。

一個家族,三百年不分家,從不出貪官,人才輩出,家規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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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義門”也憑藉其好學尚義,遵循傳統的家族秩序,嚴守其家族治家的法寶——《鄭氏規範》,使得家族文化的精髓得到了最大化的呈現。僅在明代,以德行舉薦入朝的鄭氏官員多達47人,同居15世期間,七品以上的官員多達173人,官位最高者位居禮部尚書。

這些官員職位差距巨大,他們任職的地域跨度數千裡之遙,這些官員的經歷也相當駁雜,從七品到二品,從袞袞大員到閒職小吏,涉及到各個時代,卻無一有貪瀆記錄。也因此江南第一家被現代政府定為廉政教育基地。

一個家族,三百年不分家,從不出貪官,人才輩出,家規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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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庭裡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統治成員有18種職務26人,分別為宗子、家長等。各種職務互相牽制,形成一個網絡式的多層管理結構。而家庭統治者可以經眾議罷免,另選賢能之士,反映出我國上古時期堯舜禹三代的遺風。這時家族成員已達三千餘人,但卻井然有序:8歲的孩子入家塾,16歲入大學(即東明精舍),成年男子從事稼穡、畜牧、園藝、運輸。婦女則從事紡織和其它內部事務。收成上繳祠堂。60歲以上的人可以退休,免去勞作,由大家共同贍養。人們每天黎明即起,鐘響四下,洗漱;鐘響八下,全體成員到祠堂聆聽訓誡;然後,男進同心堂,女進安貞堂,三千多人同時進膳竟悄無聲息;飯後集體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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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個故事正是集中體現了“江南第一家”孝義門的“孝義”精神。

第一個故事是在南宋末年,北方蒙古族於1271年結束了內部爭奪皇位的自相殘殺局面,建立了元朝,接著把侵略矛頭直指南宋。1276年元軍攻佔南宋都城臨安(今杭州),俘5歲的南宋皇帝恭宗。南宋朝廷長期為投降派所把持,文武官員紛紛出逃或投降。南宋亡臣陸秀夫、文天祥和張世傑等人連續擁立了兩個幼小的皇帝,成立小朝廷,逃亡至南海一帶。元軍對小皇帝窮追不捨。後文天祥在海豐兵敗被俘,張世傑戰船沉沒,1279年3月19日隨著崖山海戰失敗及陸秀夫揹著剛滿八歲的小皇帝跳海身亡,宣告南宋徹底滅亡。

蒙古兵所過之處,屍橫遍野,血流成河,農田荒廢,百業凋敝,這是一場空前殘暴野蠻的侵略戰爭。在面臨著亡國滅種的危難之際,主戰派代表文天祥忠於南宋朝廷,受俘期間,元世祖以高官厚祿勸降,但他寧死不屈,從容赴義,堪稱民族英雄。他的《過零丁洋》作品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已成為千古絕唱,是中華民族精神象徵。

作為外族侵略者的元朝統治者,雖為蒙古貴族,不通漢族文化。但它們在長期的征戰中,認識到漢文化對於奪取和鞏固政權的重要作用。認識到家乃固國之本,於是“江南第一家”的治家經驗,就受到元朝統治者的重視,並得到了繼承和發揚。

鄭氏家族到了第五世祖鄭衝應時,正是宋元交替之際,社會動亂使統治者千方百計尋找治理國家的良方。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元朝丞相脫脫逼迫曾在南宋朝廷任刑部員外郎一職的義門鄭氏第六世祖鄭臣保歸降元朝任官,確遭鄭臣保斷然拒絕。為避免他們再來糾纏報復,鄭臣保當即攜帶家眷從杭州灣劃小船遠走他鄉。在海上經過長時間的漂泊後,鄭臣保來到了高麗瑞山的看月島,並在那裡定居下來。在看月島上,鄭臣保夫婦過著清苦的生活。他們先後生了3個小孩,其中一個名叫鄭仁卿的兒子後來當上了高麗國的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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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故事是在洪武帝朱元璋駕崩後,大明建文帝朱允炆登基僅四年,其叔父北方燕王朱棣起兵造反,燕王兵力強大,建文帝禦敵屢敗,朝廷文武百官多見風使舵,開城門紛紛投降燕王。當時南京朝廷武將緊缺,建文皇帝賜封文官鄭義門八世祖鄭洽為留守衛都尉指揮史。鄭洽、廖平等率領南京軍民抵抗篡權奪位叛逆朱棣多次進攻,但因寡不敵眾而失守。1402年6月13日,經過四年的靖難之役,燕王朱棣終於攻破南京,建文帝只好下令縱火焚宮。

朱棣在登基的過程中受到了眾多建文朝臣子的殊死抵抗。歷史上有名的“士中硬漢”大學士方孝儒。方孝儒早年間師從“鄭義門”的私塾先生宋濂,也曾經做過是“鄭義門”的教書先生,他誓死不願寫永樂帝登基的詔書,朱棣就割了他的舌頭,血噴如注。他用自己噴出的血寫了一個篡位的“篡”字。朱棣一怒之下,就滅了他的十族,包括師生、好友這一族共873人,這是歷史上一起駭人聽聞、空前絕後的株連冤殺事件。還有眾多建文朝臣子同樣都因為不願臣服於朱棣而被殘忍地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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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故事,明洪武14年,胡惟庸案震動朝野,有人檢舉鄭家與胡有涉。刑部差人來當地拘捕,鄭氏兄弟6人,競相入京承罪。最小的弟弟鄭湜,力排眾議,毅然隻身辭親赴京,到了南京長兄鄭濂得知後,死活不同意,“我居長,當任罪”,與弟弟搶著要鋃鐺入獄。

事情傳到朱元璋耳裡,朱元璋大為感動的對大家說:“有人如此,豈肯從人為逆?”所以非但沒罪及鄭氏,聖旨一到,竟提舉鄭湜為福建布政司參事。

並赦封鄭氏為“江南第一家”,後不久,又送來一塊御匾,至今掛在有序堂正中:孝義家。下款還有一行小字:“江南風土薄,惟願子孫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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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規範》作為鄭義門治家法寶,延續鄭家千年家風,其中包含生活態度、道德修養、學識涵養,對於現代家庭與社會,仍然適用於。

以下摘抄江南第一家《鄭氏規範》裡經典的幾條,以饗讀者。

善治家

【第十五條】

為家長者當以誠待下,一言不可妄發,一行不可妄為,庶合古人以身教之之意。

釋義:作為家長,應誠懇地對待兒女,言行舉止都要以身作則。

【第二十五條】

擇端嚴公明、可以服眾者一人,監視諸事。四十以上方可,然必二年一輪。有善公言之,有不善亦公言之。如或知而不言,與言而非實,眾告祠堂,鳴鼓聲罪,而易置之。

釋義:選擇為人端正嚴明、並能服眾的一人,監視家族各類事務。擔任監視的人必須年滿四十歲,且二年一任。家中有好事及不好之事,都由監視在公堂上提出。如知道後不提議的,或說得不切實際,家眾可告於祠堂,鳴鼓聲罪。然後更換並選擇新的監視。

【第二十九條】

造二牌,一刻"勸"字,一刻"懲"字,下空一截,用紙寫貼。何人有功,何人有過,既上《勸懲簿》,更上牌中,掛會揖處,三日方收,以示賞罰。

釋義:製造木牌二塊,一塊刻"勸"字,一塊刻"懲"字,下半部空出一段。何人有功勞,何人有過失,不僅記入《勸懲簿》,還要寫在紙上分別貼到"勸"、"懲"二牌的下半截空白處,在家眾會拜處懸掛三日,以示賞罰。

【第三十八條】

新舊管皆置《日簿》,每日計其所入幾何,所出幾何,總結於後,十日一呈監視。果無私濫,則監視書其下,曰:"體驗無私"。後若顯露,先責監視,次及新舊管。

釋義:新舊管都要設立《日簿》記載每日收入多少,支出多少,並彙總結果於後,每十天呈報給監視審核。如果確實沒有胡亂使用,監視則簽上"體驗無私"四字,待後若發現有過度和不正當的費用開支,首先責罰監視,其次再責罰新舊管。

尚節儉

【第一百二十八條】

子孫不得與人眩奇鬥勝兩不相下。彼以其奢,我以吾儉,吾何害哉!

釋義:子孫不得與人炫耀新奇比賽爭勝,兩不相讓。他人有他人的奢侈,我們有我們的儉樸,這對我有什麼妨害呢?

【第一百三十條】

家業之成,難如昇天,當以儉素是繩是準。唯酒器用銀外,子孫不得別造,以敗我家。

釋義:成就一份家業,確實難於上青天,所以必須以勤儉樸素為準繩。除了祭祀用的酒器用銀子製造外,不得用銀子製造其他任何器具,以敗我家。

【第一百三十六條】

子孫不得無故設席,以致濫支。唯酒食是議,君子不取。

釋義:子孫不得無故擺設宴席,造成過度的開支。僅以酒食是否豐盛來衡量人品,品格高尚的人是不會採納這種做法的。

【第一百三十九條】

壽辰既不設筵,所有襪履,亦不可受,徒蠹女工,無益於事。

釋義:壽辰既然不設筵席,所有送來的鞋襪亦均不可接受。因為那樣不過是白白浪費女工,對於益壽延年沒有益處。

重教育

【第一百一十六條】

延迎禮法之士,庶幾有所觀感,有所興起。其於問學,資益非小。若哤詞幼學之流,當稍款之,復遜辭以謝絕之。

釋義:聘請通曉禮儀法度的儒生為師,就有可能讓學子通過學習有所啟發,學業上有所進步。那樣的老師對於解答疑問、講授學業,幫助是不小的。那種只會言語雜亂之詞、教授幼童習字描紅的先生,可以先略微款待,然後婉言辭退他們。

【第一百一十八條】

子孫自八歲入小學,十二歲出就外傅,十六歲入大學,聘致明師訓飭。必以孝悌忠信為主,期抵於道。若年至二十一歲,其業無所就者,令習治家理財。向學有進者弗拘。

釋義:子孫自八歲入學學習文字、音韻,十二歲外出就學,十六歲開始學習關於道德教化學說。必須聘請名師教導,學習內容以孝悌忠信為主,以期望掌握為人處世的道理。若年至二十一歲,還未能在學業上有所成就的,令其學習治家理財。學業一向有上進的不拘於此。

【第一百二十七條】

子孫處事接物,當務誠樸,不可置纖巧之物,務以悅人,以長華麗之習。

釋義:子孫處事及待人接物,應當誠懇樸實,不要設置細巧之物,取悅於人,以滋長華麗的習氣。

睦鄉鄰

【第九十二條】

立義冢一所。鄉鄰死亡委無子孫者,與給槥櫝埋之;其鰥寡孤獨果無自存者,時賙給之。

釋義:公堂設立埋葬無主屍骨的義冢一處。身後無子孫的鄰里鄉親死亡,公堂提供棺材安葬。無法生存的鰥寡孤獨族人,由公堂按時給予接濟。

【第九十七條】

里黨或有缺食,裁量出谷借之,後催元谷歸還,勿收其息。其產子之家,給助粥谷二斗五升。

釋義:街坊鄰里有缺食的,可根據我們自己的力量撥出稻穀借給他們。秋收後仍然以稻穀歸還,勿收利息。如有生育孩子的家庭,則提供他們助粥谷二斗五升。

【第九十八條】

展藥市一區,收貯藥材。鄰族疾病,其症彰彰可驗,如瘧痢痛癤之類,施藥與之。更須診察寒熱虛實,不可慢易。此外不可妄與,恐致誤人。

釋義:公堂開設藥市一區,收貯藥材。鄰居親族如有疾病,其症明顯可以查看的,如瘧疾、炎症、皮膚病之類,及時與之施藥。在診斷時,須仔細察看病人的寒熱虛實,不可輕心忽視,更不可亂施藥物,以誤他人。

【第九十九條】

橋圮路淖,子孫倘有餘資,當助修治,以便行客。或遇隆暑,又當於通衢設湯茗一二處,以濟渴者。自六月朔至八月朔止。

釋義:塌梁橋和爛泥路,子孫若有餘資,當助款加以修理,以方便行人。炎熱夏季,自六月初一起至八月初一日,在通衢要道路口,擺設熱茶一二處,以解行人之渴。

崇清廉

【第八十六條】

子孫器識可以出仕者,頗資勉之。既仕,須奉公勤政,毋踏貪黷,以忝家法。任滿交代,不可過於留戀;亦不宜恃貴自尊,以驕宗族。仍用一遵家範,違者以不孝論。

釋義:對有才能可以出仕的子孫,公堂應給以相當的資助和勉勵。子孫出仕為官後,應該奉公守法,努力政事,不要涉足貪汙受賄之事,以辱沒家庭、觸犯家法。任滿離職,不要過於留戀官位,亦不應該自認為尊貴,對族人趾高氣揚。即使外出為官亦必須遵守《規範》。違者以不孝論。

【第八十七條】

子孫倘有出仕者,當蚤夜切切以報國為務。憮恤下民,實如慈母之保赤子;有申理者,哀矜懇惻,務得其情,毋行苛虐。又不可一毫妄取於民。若在任衣食不能給者,公堂資而勉之;其或廩祿有餘,亦當納之公堂,不可私於妻孥,競為華麗之飾,以起不平之心。違者天實臨之。

釋義:出仕為官的子弟務必早晚都要記住如何報答國家,關懷體恤窮困的黎民百姓,對他們應該如慈母愛護自己的兒子一樣。對鳴冤求助的百姓要有哀憫側隱之心,務必訪查真情,不要苛刻虐待。更不能妄取百姓的一絲一毫。子弟在任時若衣食不能自給,公堂則給予資金補貼;奉祿若除衣食費用之外還有節餘的,節餘部分必須交納給公堂,決不可私與妻子兒女,讓她們競相置辦華麗的服飾,而使其他人產生不平之心。違者上天會實實在在地將不幸降到他們的頭上。

【第八十八條】

子孫出仕,有以贓墨聞者,生則於《譜圖》上削去其名,死則不許入祠堂。如被誣指者則不拘此。

釋義:子孫在出任官員期間,有因為貪汙受賄而臭名遠揚讓公堂知曉者,生前則在《譜圖》上削去其名字,死後則不許入祠堂。如被誣告冤枉者,則不拘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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