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 拘留+釋法,“老賴”被拘反稱謝

“謝謝你們,幫我搞明白了法律關係,出去之後我將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權利。”9月7日下午,走出拘留所的被執行人王某雙,不僅沒有心存怨恨,反而向執行法官表示了自己的謝意。

原來,2016年的時候,湖南某建設公司經招標承攬了石門縣太平鎮茶園村煙田基礎設施整改工程,覃某掛靠該公司,並以公司名義將工程分包給了被執行人王某雙,王某雙於是聯繫王某民運送砂石、水泥等建築材料,因此欠下王某民材料款21500元。

后王某民多次催討,被執行人王某雙以工程款尚未結清為由拖欠不付,中標承攬的湖南某建設公司也以所有工程款已由覃某全部領取為由拒付。王某民無奈之下,遂將該建設公司、覃某、王某雙告上法庭,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由王某雙向王某民支付材料款21500元。

自己工程款尚未清結,卻要向他人償還材料款,被執行人王某雙對此想不明白,在執行過程中,經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拒不露面,並明確表示拒絕支付。

當日上午,執行法官得知被執行人王某雙下落後,一舉將其控制,並採取司法拘留措施。針對王某雙的疑惑,法官進行了耐心的解釋,告知其工程款問題應另行主張權利,不能以工程款尚未結清對抗本案執行,為便於其另行起訴,還查閱卷宗幫其複印了部分資料。經教育,王某雙打消了疑惑,積極籌措資金,當日下午即將全部執行款交到了法院,執行法官當即赴拘留所,對其解除了拘留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