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 鍋爐、陶瓷磚瓦廠注意,環境部新規:排放限值、濃度、自行監測等

鍋爐、陶瓷磚瓦廠注意,環境部新規:排放限值、濃度、自行監測等

鍋爐、陶瓷磚瓦廠注意,環境部新規:排放限值、濃度、自行監測等

2018年7月31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鍋爐》(HJ 953—2018)(以下簡稱“鍋爐技術規範”),和《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陶瓷磚瓦工業》(HJ 954—2018)(以下簡稱“陶瓷磚瓦技術規範”)全面推進這兩個行業排汙許可制度改革。國家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的正式申報模塊也將開啟。

重點解析一:鍋爐技術規範

“鍋爐技術規範”適用於指導鍋爐排汙單位提交排汙許可證的申請材料,也適用於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相關材料,核發鍋爐的排汙許可證。鍋爐排汙單位是指含有鍋爐生產設施的排汙單位,包括專門從事熱力生產和供應的企業,及滿足本單位生產或生活需要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已經取得排汙許可證的排汙單位,有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的,在排汙許可證有效期內無需變更,許可證到期換證時再按照本技術規範對其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進行管理;對於尚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的排汙單位,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應統一按照本技術規範來對其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進行管理。

鍋爐技術規範涉及到很多行業,既是行業技術規範,又是通用工序技術規範。通過該技術規範的實施,促使鍋爐全面實現達標排放及有序淘汰不達標的鍋爐機組或小鍋爐,是打贏藍天保衛戰大氣汙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環境保護部令第45號),鍋爐排汙單位應於2019年完成排汙許可證申領與核發工作。

“鍋爐技術規範”有以下幾大特點:

一是分類提出許可排放限值要求

單臺出力10噸/小時(7兆瓦)及以上或者合計出力20噸/小時(14兆瓦)及以上鍋爐排汙單位為重點管理排汙單位,所有煙囪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其他有組織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單臺出力10噸/小時(7兆瓦)以下且合計出力20噸/小時以下鍋爐排汙單位為簡化管理排汙單位,所有排放口為一般排放口。

主要排放口(煙囪排放口)逐一許可排放濃度和排放量,供暖鍋爐按月許可排放量,一般排放口僅許可排放濃度。重點管理排汙單位需要上報年報和季報,供暖鍋爐排汙單位需上報年報與採暖季期間的季報;簡化管理排汙單位只需要上報年報,報告內容有所簡化。

二是分情況確定汙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鍋爐排汙單位燃燒煙氣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行業排放標準中對除燃燒煙氣外的廢氣有管控要求的,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無行業排放標準或者行業排放標準中不包含燃燒煙氣外的廢氣的,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5297)。地方有更嚴格排放標準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確定。

其中,大氣汙染防治重點控制區按照《關於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關於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的覆函》《關於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確定許可排放濃度。

若執行不同許可排放濃度的多臺生產設施或排放口採用混合方式排放廢氣,可選擇的監控位置只能監測混合廢氣中的大氣汙染物濃度,則應執行各限值要求中最嚴格的許可排放濃度。不同形態(固體/液體/氣體)燃料混燒的鍋爐排汙單位應執行不同形態燃料鍋爐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中最嚴格的許可排放濃度。

行業標準中包含鍋爐排汙單位廢水的,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無行業排放標準或者行業排放標準中不包含鍋爐排汙單位廢水的,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地方有更嚴格排放標準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確定。

三是根據燃料類型確定許可排放量的汙染物

現階段,鍋爐排汙單位管控重點仍在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規汙染物上,故僅許可常規汙染物許可排放量;再結合不同燃料鍋爐產排汙特點,氣體燃料鍋爐排放的主要大氣汙染物是氮氧化物,故僅許可氮氧化物排放量;生物質燃料鍋爐排放的主要汙染物為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故僅許可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

鍋爐排汙單位許可排放量包括年許可排放量、月許可排放量和特殊時段許可排放量。

基準煙氣量的核定是許可排放量計算的重中之重,現行標準GB 13271-2014未給出基準煙氣量。不同的燃料,由於燃料組分的差異性,導致單位燃料燃燒產生的基準煙氣量差異較大。根據燃燒反應方程式,結合燃料中Car、Har、Oar、Nar、Sar 等影響燃燒煙氣量的元素分析數據或組分分析數據及過剩空氣係數α折算,可計算出基準氧含量下單位燃料燃燒後生成的理論煙氣量(幹基,標況)。

大鍋爐企業基本都具備這些基礎燃料分析數據,考慮到採用元素分析數據或組分分析數據理論計算得到的燃料基準煙氣量較準確,故優先採用基於元素分析數據或組分分析數據的理論公式計算法計算基準煙氣量。

在工程估算中,通過檢測燃料低位發熱量後,也可通過經驗公式估算出燃燒所需的理論空氣量和燃燒後理論煙氣量;再檢測出鍋爐過量空氣係數α,即可求出實際的燃燒空氣量和煙氣量(估算值)。

採用此方法計算基準煙氣量相對簡便,且其精度在工程計算中也在可接受範圍內,故世界範圍內學者從本國燃料特性出發,通過推理與實驗分析,整理出燃料發熱量(低位發熱量)與理論空氣量和理論煙氣量之間的關係式。

對於無燃料元素分析數據或氣體組成成分分析數據的鍋爐排汙單位,本技術規範給出了燃煤/油/氣/生物質鍋爐基準煙氣量計算的經驗公式,鍋爐排汙單位可登陸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寫固體/液體燃料元素分析數據、氣體燃料組分分數據或燃料低位發熱量後,可由系統直接自動計算得出基準煙氣量。

四是強化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的自行監測管理要求

2017年國家已發佈《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及鍋爐》(HJ 820-2017),故技術規範中規定鍋爐排汙單位的廢氣和廢水自行監測要求主要按HJ 820執行。另外,對於HJ 820中未涉及的其他排放口提出了開展自行監測的要求。

鍋爐排放單位的大氣汙染無組織排放屬於面源,對附近環境影響較大,特別是露天堆放的燃料及工藝輔料,如露天煤炭堆場,遇到大風天氣時,易被吹揚擴散到周邊區域,形成揚塵汙染。近年來環保部門重點抓的基本上都是煙囪排放口的大氣汙染物有組織排放,取得了較好的治理效果,煙囪排放口的汙染物排放得到了逐步治理。

隨著環境管理要求的逐步提高,特別是藍天保衛戰的打響,排汙單位廢氣無組織排放已成為大氣汙染治理的重點方向之一。這就要求排汙單位應儘量對無組織排放的產汙節點實現有組織化管理,對有組織排放的產汙節點實現規範化管理,故本技術規範對於HJ 820中未涉及的其他廢氣排放口提出了自行監測要求。

同時,本技術規範提出了有關雨水排放口的自行監測要求,監測頻率在雨水排放期間按日監測。

重點解析二:陶瓷磚瓦技術規範

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陶瓷磚瓦技術規範適用於陶瓷磚瓦工業排汙單位排放的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管理,適用範圍具體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中的303、307中類:建築陶瓷、衛生陶瓷、日用瓷和燒結磚瓦、非燒結磚、防水建築材料、隔熱和隔音材料、建築用石加工、陶瓷磚瓦其他製品類等排汙單位排放的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排汙許可管理。

其中308耐火材料製品製造執行工業爐窯相關排汙許可技術規範,因此,本技術規範不適用於耐火材料製品製造工業排汙單位的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分類管理

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對於以煤為燃料的建築陶瓷、衛生陶瓷(年產150萬件及以上企業)和日用陶瓷(年產250萬件及以上企業)的陶瓷製造排汙單位實施重點管理,對以煤為基礎燃料的建築陶瓷窯、噴霧乾燥塔排氣筒,衛生陶瓷窯(年產150萬件及以上企業)排氣筒、日用陶瓷窯(年產250萬件及以上企業)排氣筒主要排放口大氣汙染物逐一計算許可排放量,許可排放量為各主要排放口年許可排放量之和,其他均為一般排放口,一般排放口不設置許可排放量要求。

產排汙環節對應排放口及許可排放限值確定方法

陶瓷工業排汙單位廢氣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25464以及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

磚瓦工業排汙單位廢氣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29620以及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

防水建築材料工業排汙單位導熱油爐廢氣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9078、GB 13271以及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瀝青改性等工藝過程煙氣執行GB/T 16297,以及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

隔熱和隔音材料工業排汙單位廢氣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9078、GB 16297,以及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

建築用石加工工業和陶瓷磚瓦其他製品類許可排放濃度執行GB 16297,以及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

年許可排放量:許可排放量根據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單位產品基準排氣量、主要產品產能確定。

特殊時段許可排放量:實施錯峰生產的,在計算主要排放口汙染物排放量時,核算時間採用的是(365-Tc,Tc為錯峰生產天數),設備大修維護等時間可安排在錯峰生產時期,不再給予時間。

重汙染天氣下,陶瓷工業排汙單位應根據所在地區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汙染物排放削減比例等要求,確定重汙染天氣下的日許可排放量。

本技術規範對各子行業無組織排放源的控制措施提出了具體的要求,以確保無組織排放受控。

汙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廢氣提出了幹法脫硫、溼法脫硫、噴霧乾燥塔SNCR脫硝、袋式除塵器、溼式脫硫除塵一體化技術、溼式電除塵器等技術。

鼓勵企業對陶瓷窯煙氣中的氮氧化物,採用一種或一種以上的低氮燃燒技術(低溫燃燒技術、燒嘴技術)與末端控制技術的組合進行降氮,要求企業對於重金屬、氯化氫、氟化物等特徵汙染物,通過源頭物料成分控制、陶瓷生產過程控制、末端協同控制,滿足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瀝青煙氣鼓勵企業採取洗滌、噴淋、高壓電捕、等離子、光催化、化學分解淨化等組合技術。

自行檢測管理要求

實施重點管理的主要排放口採用自動監測裝置。以煤為基礎燃料建築陶瓷,衛生陶瓷(年產150萬件及以上)和日用陶瓷(年產250萬件及以上)的陶瓷製造排汙單位陶瓷窯及噴霧乾燥塔排氣設施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應採用自動監測裝置,排氣設施的其他汙染物、其他廢氣汙染源各項汙染物以及廢水汙染源採用手工監測或自動監測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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