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1 关注|东丽区法律援助申请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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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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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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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通知后,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区中心和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学习,特别是对文件中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政策变化内容进行着重强化,做到全面掌握,要求区中心及司法所工作站在近期对该通知进行广泛宣传,并承诺全面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提升法律援助便民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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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于受理审查申请期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承诺缩短至3个工作日。

二是对依法需要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的,统一规范对有权出具证明的机关、单位的要求,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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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新规定之后,对于来访当事人的申请,各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的等候时间,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节约群众维权成本,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撰稿人|法援中心 刘月

编 辑|曹子畅

审 核|刘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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