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好消息!又有8省份提高養老金 其中就有寧夏

好消息!又有8省份提高養老金 其中就有寧夏

今年,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此次調整是我國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3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近日,又有部分省份陸續公佈了養老金調整方案及發放日期。

好消息!又有8省份提高养老金 其中就有宁夏

寧夏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經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寧夏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全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寧夏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範圍是,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分為三部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按2元調整(不滿1年按1年計算,15年以下按15年計算);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月養老金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30元調整;1500元以上的,在調整30元的基礎上,養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滿100元的按100元計算),再調整2.5元。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與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掛鉤。

(三)適當傾斜。一是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週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週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二是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三是企業軍轉幹部低於3855元的調整到3855元。

此次全區符合調整基本養老金人員共有60.32萬人,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於2018年7月底前發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

安徽養老金調整方案出爐

近日,2018 年安徽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爐。方案決定從2018 年1 月1 日起,為2017 年12 月31 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綜合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以及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確定了今年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 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

其中,企業調整幅度為5.5% ,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幅度為4%。

江蘇省退休人員新增養老金月底前發放到位

記者7月10日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江蘇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

全省820萬退休人員今年起增加基本養老金,新增養老金本月底前補發到位。

按今年調整方案,企退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約達5.5%左右,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控制在不超4%,這將進一步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退人員之間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對差距。

吉林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記者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0.97%。

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歲至74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歲至79週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67.5元的,按67.5元執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山西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近日,山西省人社廳聯合山西省財政廳發佈《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範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此次調整共分三類:

一是定額調整: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7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調整。

三是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分不同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即: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296元的補到3296元。

文件還要求,各地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

江西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江西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近日,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江西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江西省調整的人員範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8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兼顧公平與效率。

定額調整。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36元增加。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2.8%增加。

適當傾斜。體現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週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繼續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根據國家規定,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要求,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8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要確保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也要確保在7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

湖北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近日,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文件,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總體調整水平為5.1%,預計將惠及全省54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今年,湖北省繼續按照統一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結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調”“長繳多調”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關懷照顧。

一是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三是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80週歲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國家規定範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要求7月底前發放到位;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基本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尚未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退休費的單位代調或預調,都要求8月底前發放到位。

好消息!又有8省份提高养老金 其中就有宁夏

福建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經福建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廳、財政廳日前聯合發文,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18元,達到每人每月118元。通知要求,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補發,各市縣需於2018年9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瞭解,2009年底啟動試點以來,我省已先後四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待遇水平實現翻番。此次調待,全省預計有464萬年滿60週歲的參保人員受益,全年增發的基礎養老金將達10.0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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