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信息跑腿”方便群眾!昆明擬取消300餘項證明材料

掌上春城訊 7月2日,昆明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市審改辦”)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的決定〉的意見》(下稱《意見》)顯示,昆明將至少取消356項證明材料,以創造高效便民的政務服務環境。目前,全市各級機構正梳理各行業系統取消的索要證明材料所涉及的審批事項,預計在本月內公佈將取消的證明材料目錄。

為深入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的決定》(下稱《決定》)文件精神,《意見》要求全市各級部門對證明材料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及時調整證明材料清單內容。今後,將以《決定》發佈的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為基數,確保證明材料一律只減不增。因法律法規立改釋廢確需增加證明材料的,根據《決定》的相關工作要求和規定,按照程序經同級政府審改辦審核並經同級政府同意後,納入相應證明材料清單管理。

今年5月,省政府印發《決定》明確取消各行業系統在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過程中,向當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證明材料356項,保留各行業系統在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過程中向當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證明材料166項,保留基層開具的證明材料6項,將50項證照憑證作為全省通用的基本證照憑證。市審改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上述精簡清單彙總後,預計在本月內統一對外公佈將取消的證明材料目錄。

《意見》要求,全市各級部門,在前期精簡審批要件壓縮審批時限工作成果的基礎上,認真梳理《決定》公佈的“各行業系統取消的索要證明材料”所涉及的審批事項,進一步精簡壓縮證明材料,確保精簡後辦理材料或申請材料不出現已取消的證明材料。對未列入《決定》公佈的“基層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的證明材料,各級各部門一律不得要求辦事企業和群眾提供,也不得要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開具清單之外的證明材料。各級各部門要不斷優化服務流程,最大限度地精簡各類證明(蓋章)材料,方便群眾辦事創業,變“群眾奔波”為“信息跑腿”。

昆明日報全媒體記者:廖興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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