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在我县道路设置区间测速及限速的 公 告

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在我县道路设置区间测速及限速的 公 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事故发生规律实际,决定在我县辖区以下路段设置区间测速及限速,现公告如下:

一、322省道南沁线武乡段38KM+930M至103KM+200M(墨镫乡河神烟村至丰州镇聂村)全程限速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60公里/小时。其中在80KM+420M至96KM+350M(长乐村口至关河口):80KM+420M至59KM+700M(长乐村口至中村村口)设置区间测速(双向),限速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小型车60公里/小时;

二、208国道901KM+150M至880M(权店口至司庄隧道口)全程限速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60公里/小时。其中在901KM+150M至890KM+200M(权店口至分水岭中队门口);890KM+200M至880KM(分水岭中队门口至司庄隧道口)设置区间测速(双向),限速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60公里/小时;

三、102省道武乡段117KM+500M至147KM+500M(圪咀头村口至兰家垴村口)全程限速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60公里/小时。

上述路段将设置限速、测速等警示标志。我大队将于2018年7月15日正式开始启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车辆实施抓拍、固定证据并进行处罚,在此公告日实施之前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请广大驾驶员按照限速标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行驶,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一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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