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關注丨永州通報一起國土資源領域違紀違規典型案件

湖南日報記者 張斌 通訊員 陳卓韜

“退休了也不放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啊!”

6月28日,永州市紀委市監委微信公眾號《清廉永州》發佈一起國土資源領域違紀違規典型案件通報,引發網友熱議。

永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因為違反工作紀律和濫用職權,零陵區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黨組原書記秦春林被查處。

接到群眾舉報,2017年11月29日市紀委對秦春林進行立案調查。經查,2006年,零陵區委、區政府通過招商引資引進永州市鳳凰園富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達公司”)建設物流中心項目,並明確物流中心用地為工業出讓用地。2007年1月至7月,零陵區國土資源局先後通過出讓、劃撥等形式給富達公司提供三宗土地,面積合21716.63平方米,由富達公司用於建設物流中心項目,零陵區國土資源局為該三宗土地辦理了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

2007年9月28日,富達公司以物流中心三宗土地入股經營,成立永州市坤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坤達公司”) 並向零陵區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同時,申請將三宗土地的用途變為綜合用地。2007年10月10日,時任零陵區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秦春林主持召開會審會,就物流中心三宗土地由工業用地變為綜合用地手續問題進行會審。會上,秦春林違反規定,在未經規劃部門批准,未對土地價格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同意三宗土地按基準地價的25%補交土地出讓金157.939萬元,土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綜合用地。

2018年4月9日,零陵區國土資源局向坤達公司下達《土地出讓金追繳決定書》,認定三宗土地用途變更為綜合用地,實際應補交土地出讓金716.3809萬元,還應追繳土地出讓金460.91285萬元。至今,該項目用地並未用於建設物流中心,而是進行了上海花園小區商品房開發。秦春林濫用職權,造成土地出讓金損失460.91285萬元,對此負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

“我深刻向黨組織檢討,今後多加強學習,增強黨性觀念,遵紀守法。”已於2015年5月退休的秦春林檢討說。2018年5月14日,經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秦春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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