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保釋成功!董璇功不可沒!高雲翔再次申請保釋案於昨天上午,即2018年6月28日,在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唇槍舌劍,就高雲翔是否應當被保釋出獄的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討論。案件的辯論一直進行到下午休庭,仍未有定論,法官宣佈將於2018年6月29日悉尼時間下午兩點作出判決。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位於悉尼市中心女皇廣場的法院大樓門外,已經有記者等候。新聞、法律從業人員和前來觀摩的群眾紛紛入場。法庭內,前排位置預留給了家屬。下午一點四十分,董璇在助手陪同下進入了法庭入座。隨後辯方律師和助手也進入法庭。唐林律師行公號對昨天的審理進展已經進行了詳盡的報導。從昨天的庭審情況看來,高雲翔本次保釋可能性較大。高雲翔的律師團隊吸取了上次失敗的“教訓”,主動提出要上繳護照,而且不僅僅是高雲翔本人的護照,也包括他家人的護照。這固然有打“感情牌”的因素在裡面,但是考慮保釋風險,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被告保釋後,是否有逃逸不出庭的風險。之前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的第一次保釋申請失敗,最關鍵的因素是法官認為高雲翔有可能回到中國不再返澳出庭。而本次高雲翔主動上繳護照,無法離境,並且舉家暫居悉尼,表明了會配合澳洲司法程序的強烈決心。這從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潛在的保釋風險。下午兩點,法庭內座無虛席,高雲翔仍以視訊方式出庭,法官 Justice L McCallum 走上庭審臺前坐下。法官先對案情進行了詳細的陳述和分析,整個判決書非常長,最終法官認為,如保釋批准高雲翔影響證人的可能性並不大。對於逃逸不出庭的風險,法官認為,所存在的風險並非“無法接受的風險”,並可通過高雲翔律師團隊提出的嚴格保釋條件減輕控制。最終在兩點三十五分左右,法官宣佈:同意保釋。宣判之後家屬如釋重負。主要保釋條件包括:上交高的護照,他母親和女兒的護照;三百萬以上的保釋金;佩戴電子監控鐐;僅居住在他太太安排的住所;晚上九點到早上五點不能出門,除非由他太太陪同或醫療緊急情況;不得靠近悉尼國際機場一百米以內;每天向Chatswood警局報告兩次;只能有一個手機號碼,並且告知檢控方;但是,高雲翔暫時還不能出獄,要等到裝好電子監控鐐後才能出獄。總結昨天庭審最大的亮點,是高雲翔太太董璇擲地有聲的居留宣言。女大法官針對辯方的陳詞,給了不能說是少數的負面評論。獨獨對董璇宣佈帶孩子在悉尼Chatswood居住等待,並毅然決然願意為高雲翔的保釋,一同交出她和孩子的護照一事,大法官保持了緘默。不排除有一種異樣的欣賞。相比之下,高的律師,卻沒有把這方面的文章做全做紮實,即沒有好好抓住並展開。一是沒有把董璇所作的犧牲說清楚,畢竟他在國內是名演員,事業有成,前途無量。二是可能不瞭解中華家文化的傳統。三是沒有說透董璇對高雲翔無罪的堅信不疑。唐林律師認為,高雲翔本次保釋申請成功最根本的原因有兩層,一是大法官認為,控方的證據比較稀鬆,前後不一致,缺乏說服力。第二,辯方給自己設定的保釋條件極為苛刻,差不多到了極致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