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徐海玲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但其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8)皖0225执71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徐海玲
性别:女
年龄:26
住址:无为县襄安镇白合行政村东埂自然村
身份证号:342623********7146
执行法院:无为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无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513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36616079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閱讀更多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