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最高檢:5年批捕涉毒品犯罪案31679人

最高檢:5年批捕涉毒品犯罪案31679人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朱健勇)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了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情況併發布6件典型案例。法晚記者獲悉,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536704件660600人;起訴毒品犯罪案件597608件741260人。其中2018年1月至4月,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6248件31679人,起訴28951件35193人。

在依法監督立案方面,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毒品犯罪案件11092件;共糾正漏捕8752人,其中糾正漏捕後起訴6091人,16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共糾正移送起訴遺漏罪行18986人,糾正遺漏同案犯8686人,其中419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同時,檢察機關強化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刑事抗訴工作,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共對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2950件,其中一批因裁判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導致量刑畸輕甚至無罪的案件得到依法糾正。

隨後,最高檢發佈了6件典型案例。法晚記者注意到,這些案例,既涉及毒品犯罪上下家關聯犯罪和共同犯罪人的追訴,又涉及證據體系的構建、主觀明知的認定、財產刑的適用、新類型毒品的法律適用等毒品犯罪案件常見、多發、疑難問題,檢察機關通過開展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引導公安機關取證,成功追訴遺漏罪犯;通過對錯誤判決的抗訴開展審判監督,得到法院的改判,對毒品犯罪案件證據的審查和認定、法律適用等提供了有益的借鑑,並促進形成打擊毒品犯罪的合力。

典型案例一

被告人零口供獲無罪 檢察院獲完整證據鏈抗訴改判

2014年7、8月間,王某(另案處理)欲向被告人李本新、劉振華、馬麼二蘇等人購買毒品。馬麼二蘇聯繫郭錫儒提供毒品用於販賣給王某,並派吳建林從郭錫儒處拿到毒品,後吳建林與王某在廣州某大廈門前準備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查獲甲基苯丙胺1995克。隨後抓獲劉振華、李本新,當場查獲毒資人民幣8.3萬元。在被告人李本新的協助下,抓獲馬麼二蘇、郭錫儒。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郭錫儒歸案後一直否認販毒,庭審中,直接與其交易毒品的吳建林翻供否認偵查階段辨認郭錫儒及其車輛的辨認筆錄的真實性,遂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決郭錫儒無罪。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對照地圖對交易毒品的位置、郭錫儒汽車的行動軌跡以及抓獲郭錫儒所在的公寓位置進行精準複核,結合案發當天郭與馬麼二蘇之間20餘次通話,證明郭錫儒關於與馬系偶遇,開車搭載其並非取毒資的辯解明顯不合常理。

關於被告人吳建林在庭審中翻供的原因,通過訊問馬麼二蘇瞭解到,在押解去開庭的囚車上,郭錫儒向吳建林許諾如果不指認他,今後可以負擔吳家人的生活費。其他三名同案人亦證實聽到類似的談話。

在確鑿證據面前,吳建林承認了上述事實並表示願意再次指證郭錫儒。通過複核證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郭錫儒無罪確有錯誤,於2016年6月22日依法提出抗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檢察機關抗訴理由成立,於2017年10月24日改判郭錫儒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典型案例二

毒販被判死刑後上訴 檢察官追訴漏罪主犯

在一起販毒案中,被告人楊佔華一審被判處死刑,2015年2月浙江省檢察院在審查其上訴案過程中,發現楊佔華租住在簡陋的民房中,銀行卡平時僅有小額資金出入,從其經濟狀況分析,不像是販賣大量毒品的主犯;從其手機通話記錄看,楊佔華與其供稱是同案犯的羅時應僅聯繫一次,而跟周瑜聯繫非常頻繁。

檢察官反覆審查了相關材料,發現周瑜在通話中指使楊佔華放置毒品。經再次提審楊佔華,楊佔華交代其系受周瑜指使販賣毒品,一審階段之所以編造羅時應是幕後主犯,主要是考慮其和周瑜二人是同鄉,想為其隱瞞、承擔罪責。此外,楊佔華又交代了一起受周瑜指使販賣毒品的事實。

為此,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對周瑜立案偵查。周瑜被抓獲後,提前介入偵查的檢察官就楊、週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提出引導取證意見。

經查,二人共同販賣甲基苯丙胺2592.24克,在共同犯罪中,周瑜提供毒資、聯繫購買和銷售毒品、收取貨款,楊佔華負責保管毒品、與買家交接毒品。檢察機關認為,周瑜作用明顯大於楊佔華,一審認定楊佔華單獨販賣毒品並對其判處死刑,確有錯誤,為此建議二審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對楊佔華案與另提起公訴的周瑜案併案審理,重新作出判決。

2015年11月24日,浙江省溫州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楊佔華無期徒刑。2017年9月27日,浙江省高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周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三無業男子以販養吸今受審 一中院發佈毒品犯罪案件新特點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趙加琪)三名無業男子李某、張某、劉某在昌平區向他人販賣冰毒90.61克,交易完成後被當場查獲。隨後,公安機關從三人租住處查獲甲基苯丙胺共370.43克。今天上午,三人涉嫌販賣毒品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2017 年10 月22 日13 時許,籍貫河北赤城的無業男子李某、張某、劉某在北京市昌平區城角西路某飯店對面,以每克270 元的價格,向他人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90.61 克。交易完成後,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隨後,公安機關從李某在昌平區鑫基家園的出租房內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54.94 克;從李某、張某租住的昌平區南郝莊村出租房內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315.49 克。

李某當庭承認,自己2014年開始吸毒。由於吸毒耗資巨大、女兒又在上學,他便開始幫毒友聯繫購毒,以販養吸。

李某稱,2017 年10 月21日,王南(音)給他打電話要買100克冰毒。他便打電話問張某是否有足夠毒品,得到回覆後約定第二天帶毒品到李某家中見面。

22日上午九時許,劉某開車到張某的租住地借錢。兩人一起吸食冰毒後,張某用電子秤稱出100克冰毒,並用透明袋裝出80克、15克、5克的三包毒品裝入揹包。

劉某與張某駕車到了李某家,李某收到了王南發的微信定位。據張某當庭交代,李某回電話給王南說那個位置攝像頭太多,要換個位置交易。

隨後,李某駕車帶著張某、劉某見到了王南。據張某交代,李某下車幾分鐘之後,敲了敲副駕駛窗玻璃,讓他把毒品遞給他們。雙方通過微信二維碼轉賬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李某稱,毒品是張某從老家河北赤城帶的,自己僅幫忙聯繫銷售,未出過毒資。李某以270元每克的價格賣出,再以240元的價格給張某毒資,自己在中間賺取差價。

法庭上,李某和張某表示認罪悔罪。劉某當庭翻供,稱自己對李某和張某的販毒行為並不知情,在他們販毒的過程中一直在打手機遊戲。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毒品犯罪案件呈現新特點

據一中院對自2015年以來審結的22件刑事一審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調研結果顯示,毒品犯罪案件呈現出以下三大新特點。

第一,毒品來源地多元化。北京地區主要是毒品銷售、分散之地,是毒品輸入地區之一。調研發現北京地區傳統毒品來源地主要集中在雲南、重慶、四川、湖南、湖北、廣州等,毒品來源地相對集中。而2017年以來,一中院審結6起一審毒品犯罪案件,其中2件毒品來源地為河北省張家口市、1件毒品來源地為安徽省臨泉縣。這凸顯毒品來源地進一步分散、呈現多元化態勢,增大了打擊毒品犯罪的難度。

第二,毒品犯罪方式多樣化。傳統大宗毒品犯罪方式通常為僱傭、指使“馬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販賣、運輸毒品。調研發現毒品犯罪的賣家或買家等較為源頭性犯罪分子通過僱車或自駕等,直接實施毒品犯罪的新類型犯罪方式正在漸漸變為大宗毒品犯罪的主流。在此次調研的22件案件中,新類型犯罪方式的毒品犯罪案件16件,約佔毒品犯罪一審案件的73%。

第三,毒品犯罪網絡化、信息化。一方面,幾乎所有的毒品犯罪案件都涉及到移動互聯網問題,手機通話記錄、通話地點記錄、短信記錄,微信、QQ即時通訊記錄,相關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位置信息等記錄,這些證據都較為客觀的記錄下毒品犯罪的事實。另一方面,利用快遞員驗貨漏洞,以假名、冒名填寫運貨單,通過物流快遞行業直接實施相關毒品犯罪漸漸成為一種趨勢。此次調研的22件案件均涉及移動互聯網問題,其中3件涉及利用物流快遞行業實施毒品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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