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混淆了“陋習”和“犯罪”的界限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混淆了“陋習”和“犯罪”的界限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混淆了“陋習”和“犯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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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面看不見的網絡旗幟集聚思想大軍

“要彩礼过多以贩卖人口论处”,混淆了“陋习”和“犯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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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

混淆了“陋習”和“犯罪”的界限

文 | 謝鴻瑞

針對“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這條引起爭議的紅白喜事操辦標準,河南蘭考縣惠安街道辦事處6月21日回應稱,在制定操辦標準時,考慮不嚴謹,有些語句表述不準確,下一步將進行修改完善,繼續倡樹文明新風。(6月21日澎湃新聞網)

當下一些地方彩禮過高陋習盛行,增加了許多人的婚嫁負擔,頻頻引發糾紛甚至導致悲劇,成為結婚路上的“絆腳石”“攔路虎”。蘭考縣當地也曾發生過多起借彩禮斂財的詐騙案件,糾正天價彩禮、大操大辦的陋習很有必要,出臺該標準正是基於倡樹文明新風的考慮。沒想到,看似“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文明標準”,卻頗受質疑詬病。

雖然涉事單位初衷很好,卻不注重講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尤其是索要彩禮“嚴重者”以販賣人口論處,無異於將彩禮索要超過2萬與販賣人口劃上了等號,混淆了“陋習”和“犯罪”的界限,或用力過猛,導致過猶不及。而實際上,法無禁止即可為,法律並沒有對彩禮錢進行限制,這主要取決於雙方意願和協商結果,制定強制性標準顯然不妥,存在越權和侵犯公眾合法權利的嫌疑,反映出當地有關部門法治思維的嚴重缺失。

此外,這條有點聳人聽聞的標準能夠問世,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決策過於武斷,缺乏諮詢論證等問題。有關單位希望及時有效整治陳規陋習無可非議,但如果找一找有關法律依據,還會引起麻煩嗎?設定一個目標,卻不動腦筋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本身就缺乏決策的科學性,背後是希望儘快見效的利益驅動。朝著相反的方向用蠻勁,力氣再大也只是適得其反,最終將傷害公眾利益、產生嚴重後果。

應看到,風俗習慣的養成需要時間積澱和文化積累,並非一朝一夕,歪風陋習的治理也無法一蹴而就,在這個問題上,任何希望一勞永逸的做法,都不可取。而寄希望於直接劃定一條“彩禮紅線”來實現移風易俗目的,想法未免簡單天真,做法也簡單粗暴,用力過猛、矯枉過正,難以得到公眾認可,不能從根本上糾正彩禮過高、大操大辦等歪風陋習。

當地公開回應坦然面對問題,態度誠懇值得肯定,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修改完善標準、調整改進工作方式考量著管理能力,從提高當地經濟水平、加強教育引導等方式入手,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不啻為剷除農村高額彩禮不正之風存在土壤的好辦法。該事件也警醒著廣大黨員幹部,敢作為更要善作為,審時度勢、精準發力,才能更好辦實事、解難題,贏得公眾的支持和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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