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男子為還高利貸偽造購房合同騙朋友11.5萬

海口男子李某因借高利貸無法償還,以幫忙介紹購買房屋為由,騙取朋友阿峰(化名)11.5萬元。近日,海口龍華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2年4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男子為還高利貸偽造購房合同騙朋友11.5萬

​ 2017年7月初,阿峰找到朋友李某要求幫忙介紹購買房屋,李某因借高利貸無法償還,遂決定騙取阿峰的購房款用來償還高利貸欠款。

隨後,李某謊稱位於海口某花園小區一房屋欲出售,並帶阿峰看房,阿峰同意購買。在李某的要求下,阿峰將中介費和購房定金3萬多元轉賬給李某。

同年8月,李某偽造地址為海口市某花園小區8棟3單元502房、房主為鄭某的購房合同以及房屋產權過戶證明交給阿峰,並要求阿峰將剩餘款項轉入名為鄭某的銀行賬戶內。阿峰信以為真,隨後將剩餘的中介費以及購房首付款共計81500元轉入鄭某的銀行賬戶。阿峰不能如期收房後方知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偽造的購房合同騙取他人支付的購房款共計115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海口龍華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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