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拆除“空心房”和危舊土坯房將不再進行補償

根據縣農村“空心房”整治辦下發的《關於明確農村“空心房”和危舊土坯房拆除補償期限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全縣對2018年6月5日後拆除的農村“空心房”和危舊土坯房將不再進行補償。

根據

拆除“空心房”和危舊土坯房將不再進行補償

自去年開始,贛州開始全面推行“空心房”整治。

2016年7月18日,贛州市現代農業攻堅戰領導小組向贛州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下發《贛州市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

方案稱,由於長期以來未能做到建新與拆舊同步、住房建設與環境整治並重,致使農村“空心房”還大量存在,既影響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隱患,又浪費土地資源、阻礙鄉村建設發展。

方案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2016年7月前完成全面調查摸底,2016年8月底完成編制整治規劃,2018年1月底之前,集中開展整治,2019年3月前完成驗收考核。

拆除“空心房”和危舊土坯房將不再進行補償

中央給了贛南很特殊的政策,由中央財政撥付專項資金,用於土坯房改造。按政策,建了新房,拆掉危舊土坯房,就可以獲得相應補助。對自願申請“拆舊建新”的,經過調查確實符合條件的,按照申請對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1.5萬元、2萬元、4萬元3種不同補助標準。

政策規定: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滅失,那麼始終都是農民的個人財產,不會被國家收回。

政策是政策,執行不到位一切多是放空話,各地八九成的空心房已經被拆除了,試問這些個老表建新房的時候多拿到1.5萬或更多的補助嘛?事實上然並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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