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房屋漏雨如何维权?律师支招!

房屋漏雨如何维权?律师支招!

孙女士住在沈阳市皇姑区某小区。4月4日清明小长假前夕,她和丈夫带着老人、小孩离开沈阳,自驾去北京游玩。4月7日下午,当他们返回沈阳打开家里房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孙女士既震惊又愤怒。

原来,沈阳在清明假期的一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雨,孙女士家的客厅电视墙将近一半的面积都已经变成了绿色,用手抚摸墙面能明显感觉到湿漉漉的,甚至有些墙皮已经开始脱落。湿了的墙面一直从房顶延续到墙底部,离插座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据孙女士反映,这房子刚买不到一年,但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第一次漏雨大概是2017年夏天,屋内房顶和阳台上的墙壁都漏得很严重,造成墙皮大面积脱落,阳台木质围栏、茶几等受潮变形,灯也坏了。事发后,她第一时间联系物业,物业每次都找人帮忙维修,却一直没修好,每到下雨天,孙女士就会担心房子漏雨问题。

由于屋顶漏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孙女士准备联系开发商,希望开发商对房屋的顶棚和外墙予以修复,并且支付相关费用。但让孙女士气恼不已的是,开发商认为房屋已经交付了近三年,且交付时质量验收合格,不应承担维修的义务,如果维修也可以,所有费用需由孙女士自己承担。

这样的说法显然让孙女士无法接受,在几经沟通未果之后,孙女士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问题。

房屋漏雨如何维权?律师支招!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民商诉讼团队王鹤然律师表示,孙女士所购房屋经过多次维修仍未修好,显然不能正常居住,孙女士未能实现购房目的。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此,当业主遇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如果房子在保修期以内的话业主可以请求专业房屋质量评估机构来对房屋质量重新做鉴定,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要求其赔偿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如果超出了保修期,业主可以申请启用房屋维修基金。本案中,孙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孙女士不愿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维修。

此外,因为所购房屋漏雨导致的财产损失及维修房屋的相关费用,孙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王律师表示:孙女士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及拍照、录像录音等留存证据。这样做好准备后再向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会比较顺利,胜诉机会也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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