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曝光失信顯成效 被執行人10天還款

“我不能貸款了,銀行說我被上了黑名單,我來法院給錢。”近日,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法院來了一位主動要求還款的被執行人,這句話就是被執行人對執行二庭庭長餘靜法官說的。

原告梅某與被告陳某、朱某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原告梅某起訴至溮河區法院,本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後判決被告陳某、朱某補償原告梅某損失50000元。由於被告拒不履行判決書確認的內容,申請人梅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員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文書。

經查明,被執行人陳某、朱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遂執行員依法將被執行人陳某、朱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依法向其送達了執行決定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被執行人陳某、朱某的出行方式、娛樂方式、信用消費等多方面受限,對其自身的信貸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於是在短短的幾日之後,被執行人陳某、朱某主動到法院履行了全部義務。

溮河區法院通過微博、微信平臺等各種網絡媒體以及街邊展板、LED屏曝光等宣傳方式加大對失信人的曝光力度,營造強大的執行聲勢,讓社會公眾進行監督,形成合力,有效破解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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