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如何申請取保候審?

蘇小傻


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如何申請取保候審"的問題?



謝謝《頭條問答老師》邀請。

一是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即取保候審的法定情形與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這樣規定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劉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已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界滿,案件尚為辦結,需要釆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也就是說,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權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取保候審權。當事人在公安機關偵察階段、檢察院起訴階段稱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審判階段稱為被告人。

當事人只要具備上述四項法定條件之一者,即可依法申請取保候審。


但需要注意一個細節,上述法定條件主要是針對首犯(第一次成為犯罪嫌疑人),對於累犯、犯罪集團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它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第二次及其以上犯罪嫌疑人)不適用,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條規定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二是如何申請取保候審?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由當事人或近親屬直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提出,並由其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對取保候審的方式是這樣規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也就是說,取保候審只有一種方式,要麼人保,要麼錢保,不能人保、錢保雙管齊下。人保一般是一至二人(除未成年人和75週歲的),並出具保證書; 錢保是一千元起點(大致三萬元封頂)。

取保候審主要是針對戶藉地犯罪嫌疑人,流竄人員不適用。

管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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