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為什麼中國的物業管理公司被95%的業主罵?

kingroot


這是一個偽命題,還聳人聽聞。

其實也可以這樣說,世界上95%以上的政府都被人民罵。中國95%以上小區的業主都欠繳物業費。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個小區數百戶數千戶,有上千人甚至數萬人,這樣呢幾乎可以這樣說,百分之百的小區都有人罵物業公司的。

在時間上,一些業主可能今天對這個不滿意,明天對那個問題不滿意。那麼這些業主是一年天天都生活在不滿意中嗎?數年都生活在不滿意中嗎?

再說在一個小區,有多少比倒的業主對物業不滿意的呢?如果真如題主所說的95%以上,那麼就是騙人的鬼話了。有如此準確的數字來源,只要能達到三分之二的三分之二,就可以解聘物業公司了。

我相信馬雲說的一句話:“當大多數人都在為一個問題煩惱,但你又能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這個人就成功了。”

題主既然看到中國95%以上的業主罵物業,那不是看到一個巨大的商機了嗎?題主完全可以組建物業公司,在承接小區物業服務中做到讓業主完全滿意,從你所在的小區做起,作為一個成功人士,這樣呢,你也成功了,你小區的居民也感謝你了,推廣到全國的時候,全國人民都感謝你了。

題主甚至可以推廣到全世界,讓全世界的人都感謝你。就如馬雲一樣取得巨大成功呢?

物業就像淘寶網,其實罵淘寶的人反而是最離不了淘寶的人。如果他不淘寶,自然不會罵淘寶。物業也一樣,罵物業的人最離不開物業,你有本事不在有物業的小區住,不就清淨了嗎?或者你有能力組建讓人人滿意的物業公司,不是更好了嗎?

在沒有上面這些能耐的時候,至少有能力組織小區的業主們,解聘物業公司不就一勞永逸了嗎?

烏鴉呱呱呱的叫,趕不上老鷹悄無聲息就把獵物抓到手。有誰聽見過老鷹叫嗎?


銳眼說小區


小編提問時帶有主觀情緒,這不好。如果有一半以上業主反感物業公司,物業管理這個行業早就不存在了!

先從買房說起,國家規定業主簽訂購房合同前應書面認可小區的物業服務標準、價格及物業服務公司,不書面認可這些,雙方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真正仇視物業公司、臭罵物業公司視物業公司如日本鬼子的人,可以選擇周邊沒有物業服務的老小區。真是百分之九十五的顧客因為有物業服務而拒購,開發商就怒了,新開發的房屋就不會再有物業服務了。

國家規定小區業主入住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即可成立業委會,業委會成立之日就是前期物業合同終止之時。以後是業主自治還是從根上連自治都不自治了,小區乾脆不要物業服務了。只要百分之五十以上業主同意即可。如果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業主都臭罵物業服務企業,那肯定前期物業走人了,小區自治了。

為什麼中國還有那麼多的物業服務企業和物企服務的小區而幾乎沒有小區能成功自治呢?證明大多數人是不臭罵物業企業的、認可物企的服務的。

做人做事不可偏激,想維權,讀讀《物業管理條例》,是國務院頒發的,中國的物業法規還有許多,多讀多看,懂了,就不臭罵物業企業而懊悔自己當初的短見了。物業服務標準和價格國家都有規定!對於物業企業國家也有監督部門。


滄浪之水清兮abcd


先深層次解說物業存在的性質和是否有必要性,自房地產私有化之後,民眾普遍花重金改善和擁有自己幸福的家園,是一個居家業主最大的不動產投資,做為開發商佔據這樣的先機不但賺的錢袋缽滿還設計一個繼續讓購房者長期繳費的行業——物業公司!本來房屋建好開發商撤走所有建造的小區設施都屬於小區居民共有,在小區管理上應該是所有業主剩下的工作,在衛生清潔,設施設備維修,停車規劃,廣告位出租,門禁車庫設置,安保聘用,綠化維護等各方面全體業主有自主考核選擇決定權!而憤恨的現狀是恰恰遺留的物業公司卻強行佔據管理,這些所謂的管理人員義務素質和管理水平極其低下,擅自侵犯全體業主利益把共有設施私賣私租私分,擅自不經過大家同意隨意提高物業費,擅自非法對不滿業主關水停電堵門進家,這不是侵犯人權嗎?他們只顧收費無視業主要求,業主有困難需求或投訴直接無門,甚至成了黑惡勢力的盤據點暴力收費,試問這樣的居家環境是和諧社會要求的和諧小區嗎?物業公司的無理存在完全是單方面決定的對小區業主是存在壓迫感的,物業公司唯利是圖不辦實事是和生活的小區人民格格不入的,普遍造成居管矛盾完全是物業公司粗暴低檔管理引起的,應當徹底否定並推到重來,應當由全體業主共同另外聘用並實施監督管理才是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


十項荃侽


物業作為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產物來說,確實帶動了大量人員的創業和就業。但是對於物業來說,實際的工作就是四項:保潔、保綠、保安和保修。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其實物業的工作內容就是以服務為主,業主繳納的物業管理費也是購買服務的費用。不過現在很多物業公司在小區當中扮演的角色卻不是一個服務者,而是一個管理者,一個主導者。就是這種主顧關係的不平衡,不對等導致了物業廣受業主的詬病,如果說一會邀請各位看官評論物業該不該取消,絕對是清一色的“該”!

我們不排除物業作為一家企業盈利的目的,但是任何盈利都要有一個標準,而不是利益最大化的核算成本,尤其是服務行業只要把僱主的嘴堵上了那賺多少錢投入多少成本僱主也是不在乎的了。所以說,物業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把小區管理好,讓業主的問題得到切實的解決。

但是對於物業來說,業主的很多要求都是一拖再拖,如果遇到收取物業費那物業是相當積極的。收錢和服務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對比,這就讓業主為自己花的錢感到不值。物業公司飽受詬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不過,我們廣大業主也應該明白一件事情,既然物業出現了那就證明物業尤其存在的道理。既然街道和社區的管理已經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那麼也就是說他們的管理在當前的社會發展之下已經滿足不了需求了。

很多人說取消物業街道或社區繼續管理。但是現在小區眾多,一個小區少則幾百戶,多則幾千戶的人口不是一個街道和社區可以管理的。同時轄區諸多的小區加起來一定會讓他們的管理力不從心的。所以,就算讓原有的街道和社區從新管理也會採取類似物業入住的方式來服務。屆時業主銷售到的服務其實也沒有變。

所以說,橫豎都是要找人來管理。如果能把物業調教好也是不錯的。而對於物業的調教就需要我們業主齊心協力了。只有業主的心齊了才能保證物業不會從間隙中鑽得空子,才能享受到更好的物業服務。


房產老J


物業管理公司被95%的業主罵。這完全是正常的,在服務行業裡,即便是你的服務,百分之百的付出,也不會受到百分之百的讚揚。就像是你把一盤沙子,倒在地上,在收起的時候。也不能百分之百地全收回來一樣。什麼事都不能讓人都滿意,我們只要一大部分人滿意物業工作就好,畢竟物業公司服務的是大多數業主。而不是一小部分,非常難伺候的業主。



讓我看,物業公司的員工們也真的很不容易。他們早出晚歸,在和諧,美麗的社區裡,繁忙的工作,把小區的衛生和公共設施等,都收拾的井然有序,這是他們的辛苦付出,才換來了小區優美的環境。作為我們業主來說,要支持和理解他們的付出。我向他們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和需要解除的一些問題。只有物業和居民團結的在一起,才能營造一種溫馨的氛圍。反過來說,原有的物業公司確實是存在著,服務不到位,居民投訴的情況得不到及時的解決。在服務上有散漫的狀態,等等。這是居民寸他們的服務都很反感,這也是造成物業公司,在當地老百姓的心目中口碑不是很好。可能,也是調查說95%的業主不滿意物業公司的原因吧。

我希望物業公司,真的要時刻提高自己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對待老百姓提出的問題。要處理不過夜,要回饋及時,讓老百姓充分的理解自己。這樣才是物業和老百姓和諧的關鍵點。希望物業公司不斷改正缺點,提高工作效率,讓老百姓花出的物業費物有所值。這樣,老百姓的怨言也就會少了。讚揚之聲也就會多了。


伊春美食美客


物業費大概可以分兩類,一是對物(房屋)的管理,二是對業(業主)的公共服務。單純只講服務或管理我認為是不可取的,只有服務沒有管理不行,或者只有管理沒有服務更不行。

我這裡提到公共服務是共性化的服務,而不是個性服務。個性服務是需要費用的。而業主與物業的矛盾點就在於業主只繳納共性的費用卻要求個性化的服務。

但我認為物業無論服務也好,管理也好。從實踐中觀察,核心的工作是規避風險。房屋結構水電甚至消防都是存在風險的,物業所做的規避風險工作一是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比如管理消防通道電動車堆放等,都是為業主規避風險;第二為企業本身規避風險,只要所轄小區不出事,那麼企業就少賠償,利潤高。

物業企業承擔小區安全責任,小區有人出事都會找物業賠償,我更傾向認為物業費屬於保險費而不是服務費或管理費。比保險理賠的範圍還廣,費用更低,還不存在斷保的風險(不交物業費出事一樣可找物業賠),不交也能賠(外人去某小區墜樓也可獲賠償),有人在自殺也可以找物業賠。法院一般也支持受害者的要求。相比車一年的保險費,房子的物業費更低,很多人對保險費無異議卻對物業費意見很大,看起來物業也很賺錢,就在於物業沒有強調自身承擔所含風險的費用。




銫媒體


其實這個數據是沒有科學性的,但是也確實說明了物業在為業主服務的過程中沒有一個正確的心態。


首先,物業進駐小區都不是沒有關係能來的。一般前期物業都是各領導部門的說項或者開發商內部的關係成立的。都是因為看到暴利和維修資金很容易動用。

第二,物業由於來路不正,相對姿態比較高。業主的利益根本不在眼裡,隨意踐踏,對於業主的訴求根本無視。當業主投訴到有關部門時,都是裝聾作啞維護物業利益,最終的投訴結果為零投訴。

第三,物業公司將小區業主的公共利益用於斂財。破壞綠化做停車位收取停車費,開發公共面積出租用於牟利。然而,本應是業主的利益,卻沒有一分錢用於小區建設,都進去了物業的荷包。

第四,物業公司總是一副管理者的姿態而不是服務者的姿態。把小區當成了物業公司的私有財產,業主都成了掏錢的“被啃老族”。還只能敢怒不敢言。當業主反抗時,恐嚇威懾,跟蹤堵門等事件層出不窮,家無寧日。

第五,由於現在業主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維權意識越來越濃,媒體開放程度也漸漸高了。業主利益被侵害的事件經常見諸報端。激起了有共同經歷的憤怒。

物業應該走專業化之路,提高服務意識,切實做到為業主服務。而業主也應該多理解物業公司的難處,多支持物業公司的工作。只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會有一個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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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哪裡有十全十美的人?哪裡有十全十美的產品?

這個95%是怎麼統計出來的?有合法正當的出處嗎?那麼你知道有多少小區存在欠繳物業費的情況嗎?


從以上一個調查可知,欠繳物業費在許多物業項目的成了常態。

物業管理費是一個物業項目生存的根本,受物業費限價的影響,住宅物業正常的物業費中60%至70%是人工開支,而約10%是物業管理的利潤,如果有20%業主欠繳物業費,物業公司若堅持原服務標準化,那當年利潤肯定沒有10%,如果欠繳業戶的更多,甭說利潤了,減人降標唯一的選擇。

物業服務是一種消費,和到餐館吃一頓飯、到電影院去看場電影一樣,是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錢換取的服務。

作為消費者的權益,可以不選擇口味差的飯店,可以不去座位不舒服的電影院,這都是你的自由,但是:

假如你在餐廳、飯店,菜也吃了,酒也喝了,你卻剔著牙說菜鹹湯淡,而-拒-付-餐-費!

假如你坐在院線沙發中,大片都看到了最後演職人員播放鏡頭,卻吵吵鬧鬧說主角醜,而-要-求-退-票!

你會嗎?會這樣不要臉嗎?

那你每天享受著物業服務:門有人看、地有人掃,卻堅決不繳物業費,然後讓物業公司為員工的工資發放而著急,卻是何道理?

物業工作人員因為工資問題沒著落,你認為他們會有多少心思留在幹活上?看著老賴們心理是咋想的?你造麼

依據95%的理論,請問:你在你公司是屬於5%還是95%之列?我也同意單位給5%優秀員工嘉獎!但你是否同意扣發其餘95%員工的工資,在半年或一年後觀其表現達到優秀再發 ?

很多業主欠繳物業費的理由五花八門看似有道理,但多數人四處嚷嚷的原因是為了掩蓋其吝嗇自私的心。

差評!


老包有時不在線


第一,許多物業管理公司都不是業主聘用的,而是由開發商直接指定的,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需要解決。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所有的問題都會發生。

第二,許多物業管理公司始終站在管理的理念,而不是服務的理念,他們總像一些基層組織那樣,覺得業主是他們管理的對象。

第三,現在一些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水平不高,特別是有的小區會發生盜竊、搶劫的案件,這讓業主缺乏基本的安全感!另外,在車輛的管理方面,把服務費收的很高,但是管理秩序卻不怎麼樣。

因此,在物業管理的服務清單方面,我們需要有一些確定的基本目標,比如發生盜竊搶劫火災等,應該要有物業管理公司進行賠償。這些是每一個業主基本安全追求。

第四,關於業主委員會的問題,必須要強化規範,作為一個約束物業管理公司的組織,這個組織非常重要,要強化監督功能。

同時為了強化對物業管理公司的約束,應該允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採取自治的方式進行物業管理。


碧翰烽


住建部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期房預售之前開發商必須招標、選定合格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否則不發預售證。由此可知,前期物業公司先於購房人與開發商籤合同,先於業主進駐小區,這是政策規定。

這種安排的合理性如下:

1,新型小區的物業事務多而雜,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的專業性高,管理難度大。必須由專業化的企業進行管理運作。

2,新房交付業主使用後,開發商不再是小區主人了,也不允許開發商繼續經營物業管理,實行"建設與管理"的分離。

3,為保證在交房起,到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止,這一較長時期的小區正常生活秩序。前期物業管理不能中斷,否則會造成小區混亂和業主的損失。是

4,新小區交房、裝修、入住的過程較長,業主之間互不認識、互不瞭解,難以團結組織起來,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基礎很差。業主們一盤散沙,不可能達成一致意見,所以根本不可能選擇物業公司。何況大多數業主對物業管理行業缺乏起碼的認知,沒有選擇的能力。

總之,前期物業管理的制度設計上雖有待完善的地方,但其作用不能否定。

所謂取消前期物業公司的說法是荒唐的,是不顧實際需要的洩憤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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