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工程審計到底審什麼?

黃老師教學造價


一、工程審計類型和範圍

工程審計包括兩大類型:工程造價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審計法規定“ 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因此,有政府性投資的建設項目,一律要進行工程審計。即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建設項目都要經過造價審計和財務決算審計。

非政府性投資的建設項目,一般只進行工程造價審計,而且由投資方自主決定是否進行。比如房開企業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二、工程審計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規定,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在本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審計工作,履行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

因此,審計機關是代表國家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主要是對國有資產是否損失,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是否違反了財經紀律等問題進行監督。


三、工程審計的內容

由於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存在著工期長、工點多、管理跨度大等特點,所以將工程項目審計一般分為前期審計、中期審計和終結審計三個階段。各施工階段的特點不同,其審計的內容也有所側重。

工程項目的前期審計主要是審查前期施工分包合同簽訂、工程準備情況、預算編制、內控制度建立情況。工程施工過程審計主要圍繞成本效益情況進行的審計,包括人、材、機以及各項費用、是否存在安全、質量等的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規程等。終結審計主要側重於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工程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效益及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等方面進行審計,從而對建設單位作出評價。

以上內容是不是看著頭暈啊,總結一句話,審計是全過程的審計,要什麼提供什麼就行了。


四、工程審計的法律關係

審計機關將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審計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但其僅對被審計單位產生法律效力。因此,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之間是一種行政監督關係,審計機關並沒有對具體交易行為進行定價的權力。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雙方是民事合同關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覆意見》,審計結論不能影響合同關係,不能作為處理合同糾紛、合同結算的依據。


五、以審計結果作為建設工程竣工結算依據的問題有了圓滿結果

近年來,北京、上海、山東、江西等多個地區先後出臺了地方性審計條例或審計監督條例,規定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審計結果作為工程竣工結算依據”,規定“以審計結果作為建設工程竣工結算依據”出發點是為了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監督財政資金合理使用。但是某些政府投資工程的建設單位以等候審計結果為由拖延工程結算時間,進而拖延支付工程款,使施工企業不堪負重,並直接影響對材料、設備供應商及勞務企業的款項結算和支付。

以上“以審計結果作為建設工程竣工結算依據”的問題,2017年,在中國建築業協會的推動下,有了圓滿結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覆函明確:應當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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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來看一下工程審計的定義。

工程審計是依據國家《審計法》等相關規定,對工程概、預算在執行中是否超支,有無隱匿資金、截留基建收和投資包乾結餘,以及有無以投資包乾結餘的名義私分基建投資的違紀行為等。審計是以基建項目為標的,以會計師、審計師為主要從業人員。工程審計包括工程造價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兩大類型。對於建設單位來說,由於造價審計只是審核單項、單位工程的合同造價,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支出是由很多單項、單位工程組成的,而且還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開發費用、工程管理雜費等是不需要造價審計的,所以還要有一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將造價工程師審定的,和未經造價工程師審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審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擠佔建設成本和計劃外建設項目的現象等,來確定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造價。


具體操作中一般做施工的還是比較害怕工程審計。因為工程審計一般都是在施工現場完成以後進行,所以審計下來的每一分錢對施工單位來講都是純利潤。當然審計還是要講一定的規則和程序的,在現有的規則規範約束下對施工過程當中工程行為進行審計,主要是側重設計變更方面。對工程變更工程量和變更新增單價的審核更為嚴格。所以做施工的應該好好的準備一些施工過程當中的佐證資料,為竣工後的審計提前做好準備,以免對施工單位審核過於嚴苛導致原有的項目目標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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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工程審計,百度一下,也是林林總總的各種政策、制度、要求、方法等的論述解答,對於一些非從事該行業的人,要想在較短的時間內讀懂讀透、還真是有些難度。這樣,往往會給從事基本建設工作的一些管理人員帶來困惑和疑問:工程審計究竟要審些什麼?審誰?是否就是工程造價的審計?是不是很麻煩?審計哪些問題?造成這種概念誤區的原因,主要在於對建設工程審計工作的任務、審計的範圍、審計的重點內容等概念沒有清晰的瞭解和掌握,在此,筆者力求通過簡潔的表述,使這一概念的理解更加清晰,能真正幫助到各位針對性開展工作。

一、建設項目審計:

審計任務:

通過審計,保證國家基本建設方針、政策、制度的貫徹執行;監督建設單位投資資金的依規合理使用,提高投資效益;檢查和評價建設單位的建設管理內控制度是否完善,促進和加強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

審計的範圍:

建設項目審計覆蓋基本建設投資活動的全過程,包括立項、可研、計劃、投資、設計、施工、物資採購、竣工決算、竣工驗收、項目後評價等。

審計的主要內容:

審查建設單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批覆情況;審核概算執行及調整情況;審核建設資金撥付、到位情況;審核工程是否超概算投資、超規模、超標準情況;審核建設項目實施中的招投標、合同執行、結算審核及管理情況;審核待攤投資的分攤是否合理、準確,其他投資的列支是否真實、合規情況;檢查交付固定資產是否及時交付驗收,手續是否齊全,交付資產是否賬賬相符,賬、物相符情況;審查資金、工程物資的結餘情況;審查有無隱瞞、轉移、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物資等情況。

二、工程造價的審計

審計任務:

工程造價審計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依據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定額標準,對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的合理造價水平進行檢查,得到符合實際的審查結果。

審計的範圍:

對工程合同內約定的工程內容進行審計。

審計的主要內容:

合同價格的審查:包括對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清單固定單價合同、按實結算合同的價格進行復核檢查;工程量的審查:包括對施工圖、竣工圖反映的實際工程量進行復核計算;工程簽證審查:對提交的工程量簽證單、隱蔽驗收簽證單等進行真實性複核檢查;工程變更記錄文件的合法性檢查;施工圖、竣工圖的合理性等檢查。

總之,建設項目的審計實際上就是指針對建設項目從政策、法律、法規等層面上進行的是否依規、是否合法的符合性審查、核實。而工程造價審計涉及的是對實體工程項目造價合理性、真實性的審查,從審計的角度、範圍、目的、內容、組織力度是遠小於建設項目審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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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依法審計的建設項目的定義

根據《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1號——建設項目內部審計》,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建設項目實現“質量、速度、效益”三個目標。

那麼哪些建設項目需要依法進行審計呢?

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根據《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審計法第二十二條所稱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預算內投資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等財政資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佔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佔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2、建設項目審計的內容

根據《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1號——建設項目內部審計》,建設項目內部審計是財務審計與管理審計的融合,應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益的審查和評價貫穿於建設項目各個環節,並與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相結合。

那麼建設項目審計的內容是什麼呢?

根據《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的以下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1) 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

2) 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

3) 單項工程結算;

4) 項目竣工決算;

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時,可以對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

根據《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1號——建設項目內部審計》,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的內容包括對建設項目投資立項、設計(勘察)管理、招投標、合同管理、設備和材料採購、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財務管理、後評價等過程的審查和評價。

建設項目審計的具體要求可參見《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1號——建設項目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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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審計是指審計機構依據國家的法令和財務制度、企業的經營方針、管理標準和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工作,用科學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審核檢查,判斷其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以期發現錯誤、糾正弊端、防止舞弊、改善管理,保證工程項目目標順利實現的活動。工程審計獨立於項目組織之外,審計人員與項目組織無任何直接的行政或經濟關係。

工程審計,一般分為內審和外審。

先說外審。簡單的來說,就是建設單位或者其隸屬的上級主管單位,一般是行政事業單位,對已完工程所發生的費用進行一個系統的複核,看看有沒有超出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有沒有誇大、弄虛作假等情況的發生。

審計,首先審核工程量。清單工程量與實際施工圖工程量是否吻合。清單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按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來計算的。是否有附屬工程重複計算的情況發生?比如橋樑工程中樁基礎的定位筋按規則,就不能記取。

其次,審核工程變更及簽證。變更理由是否合理,簽證內容是否按合同約定屬於施工單位本身的義務。

然後,審核索賠。費用索賠和工期索賠理由是否成立?內容是否重複?

第四,審核新增單價。新增單價的編制中定額的選套是否合理,是否有重複套取定額的情況存在,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及其他費率的選取,是否同原投標文件中保持一致。

第五,查看現場。看現場中實際完工,構造物工程質量、尺寸單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及相關規範。比如,路基結構層的厚度是否達到圖紙要求的厚度。如果不符合,則應相應扣減。

第六,審查資料的完整性。一些簽證變更等,簽字手續不齊全,隱蔽工程影像資料缺失,安全生產費的使用沒有經監理、業主批覆蓋章,簽字的使用計劃等情況。均應該酌情扣減。

最後,將審計成果進行歸納整理,詳細說明釦減理由。

內審,限於篇幅,這裡就不再班門弄斧了。

最後,歡迎同行各抒己見。


職業工程人


工程建設行業經常接觸的工程審計和工程結算審核,這是兩個不同性質的概念。工程審計是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工程項目進行的審核檢查;工程結算審核主要是對承包商工程量、依據的定額標準進行審核。工程審計的依據是《審計法》,主要審計國有企業投資及政府投資項目,對工程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及過程有無違規違紀行為。工程結算審核是最終結算合同價款的依據,包括工程量審核、簽證審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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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工程審計分為兩種:一種是政府審計,另外一種是中介審計。

先說政府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代表政府行使審計監督權,政府審計對象一般為全額政府投資項目或者政府投資佔大多數,以及其他極少數不佔多數,但是政府占主導地位項目。一個關鍵點就是政府投資的項目,主要審計內容包括項目程序,比如立項審批程序,招標程序,項目施工過程控制,比如對質量把控。項目完工後驗收程序,結算審計情況。包括方面很多,一般是整個項目的全過程。

另外一種是中介審計,就是我們日常見到的審計師事務所,一般是由幾名造價師,他們審計對象比政府審計要廣一些,任何項目只要業主單位聘請就可以審計,另外他們審計重點側重也不同,中介審計主要是對造價的審計,主要關心造價是否準確。

這個就是這工程審計主要內容,希望能幫到你。


騎著摩托追女神


工程審計,是依據國家《審計法》等相關規定,對工程概、預算在執行中是否超支,有無隱匿資金、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資包乾結餘,以及有無以投資包乾結餘的名義私分基建投資的違紀行為等。

簡單的說,好比你要蓋一棟房子,這裡面有設計、採購和施工。你要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每一個分錢都花的爭取,還不超出你的資金預算。如果錢是你自己的,你自己把控,那就是審核。如果這筆錢是國家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把控,那就是審計。


滕訓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專業問題。

本人就是從事這類工作的。工程審計與審核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審計可以分為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但無論是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都是相對於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是獨立的。只有保持了獨立性,審計單位才能客觀的發表審計意見。比如一個公司的內部審計一般都是對董事會或股東會負責的。外部的審計機關是對政府負責的。工程審核一般都是系統內部的複核行為,比審核略高層級。

各位網友觀點如何,歡迎評論。


理財精打細算


造價審核過程其實並沒有那麼複雜,造價審核並非從零開始的審核,而是建立在一大堆已確認資料上的審核,這些已確認資料包括施工合同(包括合同認可的投標清單報價),中標通知書,施工過程中的全部工程量變更記錄和甲方籤認的:簽證單,現場施工會議紀要,現場監理簽字認可的實際竣工圖及竣工結算工程量等。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第三方造價審核重點是審核與“價”有關的內容,(當然也應抽查一下竣工工程量的計算是否附合計量規則,重點是變更或簽證部分的工程量,發現問題可向甲方反映,要求監理重審),這樣既尊重各方的勞動成果,也可大大加快造價審核的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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