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沧州肃宁17岁女孩色诱出租司机,伙同他人以“强奸”为名敲诈出租司机8万元

沧州肃宁17岁女孩色诱出租司机,伙同他人以“强奸”为名敲诈出租司机8万元

未经书面授权,沧州报业传媒集团所属媒体刊发的原创作品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违者必究。


沧州肃宁17岁女孩色诱出租司机,伙同他人以“强奸”为名敲诈出租司机8万元

2018年4月,滨海公安大港分局板厂路派出所接到一出租车司机报警:其自称被一女子色诱,待与该女子到宾馆发生性关系后,一名自称是该女子的丈夫的人进入宾馆房间对其进行殴打,以捉奸、强奸等理由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并敲诈勒索8万余元。接警后,板厂路派出所立即对相关线索进行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后,立即组织被害人进行辨认,并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呈报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在新区公安局和分局多部门技术支持下,板厂路派出所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5月18日,在肃宁县警方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17岁,河北省肃宁县人)向河北肃宁警方投案自首。

经讯问,该刘某某交代了2018年4月下旬,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28岁,河北省肃宁县人)、卢某某(男,27岁,河北省肃宁县人)以中年男性出租车司机为目标采取色诱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该刘某某先后将多名出租车司机诱骗至宾馆,待与发生性关系后,伺机通知卢某某进入房间“捉奸”,并以不解决就报警为由进行敲诈勒索。

2018年5月18日,刘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杨某某、卢某某被上网追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

沧州肃宁17岁女孩色诱出租司机,伙同他人以“强奸”为名敲诈出租司机8万元

”,小编的工资就涨一毛!求zan求鼓励!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