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 巡迴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助推集中管轄改革

2017年7月26日,習水法院行政庭在桐梓縣法院巡迴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行政案件,其中一案法官在向當事人釋明訴訟解決不到實質問題,並告知其救濟途徑後,原告當庭撤訴,並向法官表示了深切的感謝,謝謝法官讓他少花錢、少跑路、少費時。

巡迴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助推集中管轄改革

前述情形在習水法院行政庭巡迴審判過程中並非偶然。2015年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實施後,播州區、桐梓縣、仁懷市、赤水市一審行政訴訟案件全部由習水法院集中管轄。為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及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試點工作啟動以來,習水法院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大力推行行政案件巡迴審判,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增強當事人的訴訟信心。

轄區4縣市距習水縣城距離較遠,如桐梓縣城距習水達200餘公里,若均要求當事人到習水開庭,這明顯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故習水法院行政庭根據當事人的人數、年齡、住址等個案實際情況,能動的採用巡迴審判方式進行審理,寧願法官累一點,也要讓當事人少花錢、少跑路、少費時;同時選擇社會關注度較高且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房屋登記、土地和林權行政管理等領域的典型案件,按照便利當事人的原則,到糾紛發生地進行巡迴、公開開庭審理案件,並召集各方當事人及所在基層組織、村組幹部到爭議現場進行實地勘查,因地制宜地提出協調意見與和解方案;同時要求具有行政決定權的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為協調處理案件營造良好基礎。此舉既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又能夠實現以案說法、以案釋法、“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傳目的,達到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事半功倍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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