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一朋友向我借款87000元且打有借条,现人意外死亡,可他家人却拒绝还钱,我该怎么办?

AHTV法治时空


大实话:债务人的家属没有义务为债务人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从债务人的遗产中对自己的债务进行清偿。

俗话说:“人死债不消,父债子还,夫债妻偿”。在道德层面上,这是我们所有人都接受并且认可的准则。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会,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在从前,我们的社会发展水平也比较一般,大部分人借钱基本都是为了补贴家庭,这些钱是被用于家庭成员共同消费了。所以,在那种时代背景下这种说法是可以成立的。

但是,现在来说,物质生活如此丰富,很多人借钱已经不再是为了贴补家用。很可能就是为了自己挥霍,甚至是还赌债。而这种情况下他借的钱主要还是用于自身消费,那么就没有理由让其家人为其买单。

新时代下的人死债不消

当然,在当今社会也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了,这笔账就一笔勾销,这也是不现实的。这时候会涉及两个问题:

1、遗产继承问题

2、债务继承问题

对于债务人的子女或者配偶来说,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其子女或者配偶选择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那么从法律上来说也应该继承其生前债务。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继承遗产从而来避免继承债务,这都是可以的。

所以,一般来说,如果债务人的遗产比所欠债务多,那么其子女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债务人的遗产比债务少,从法律上来说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那么将债务人的遗产全部用作债务清偿后,这笔账就应该结束。

夫妻债务必须“共债共签”

因为在之前的法律规定中,对是否是夫妻债务的判定界限一直很模糊。一方面来说,债权人很难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所借的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处;而其家属也很难证明债务人生前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为了避免取证的困难,所以根据最新的二十四条规定:夫妻债务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一方追认的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才应该是“夫债妻偿”。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签字,那么就不应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说极端一点,如果债务人生前借钱去养小三了。那么,你认为其妻子会替他还钱么?显然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

虽然,我们都不愿意看到债务人死亡,但是我们作为债权人来说,在借钱给他的时候也是应该承担债务人意外死亡而债务消失的风险的。毕竟,现在就算是朋友间借钱大部分也都会支付一定的利息的。虽然不会太多,但也算是风险和回报成正比嘛。

所以啊,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讲证据。如果你不依法做事,那么很可能就会从占理的一方转变为不占理的一方。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哎!我们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老公刚毕业时,工资好低,一千多一点点吧,存了半年才存了五千块钱,老公属于节俭型的。后来一个同学说家里有事,向他借了五千块。那同学是大学同学,河北人。大约过了两年,他同学打电话说要还钱,那时刚有网银,但是还未普及,很多人是没开通网银的,所以就要到柜台上办理或者是通过柜员机转账。打电话那天是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同学说我现在有五千块,准备还给你,借了两年了,早就应该还的。今晚有点冷,银行关门了,我明天白天汇给你,你把账号发给我。老公就发了账号。然后一连几天没有消息,过了半个月吧,同学群里说,那个同学不在了,就是在他说要还钱的那个晚上,他哥哥骑着摩托车带着他,出了车祸,他当场死亡,他哥哥伤的很严重,成植物人了,最关键的是肇事司机跑了。他们家借钱给他哥哥做了手术,欠了二三十万。后来我们结婚了,老公和我说了这事,问我怎么办?我说:能怎么办呢?年纪轻轻的命都没了,哥哥也伤的那么重,还被人肇事逃逸了,这钱估计要不回。你若不甘心,也可以打个电话问一问,但是这种情况下他们家那么困难,估计也没钱还吧?老公后来打了他同学家里的电话,同学的父母接到电话就哭了,诉说了家里的情况,说是如果破了案得到了赔偿会还钱的。老公只好安慰了一下同学的父母。当然结局是这钱没要回来。所以说,你这87000块,金额有点多,你若不甘心,当然可以追问下他家人。但是对方是否肯还,真说不好。至于别人有没有义务还款,那还要看各种情况。主要还是凭良心吧。


别来无恙


看到这个问题,很想回答一下,希望对你对大家都有借鉴意义。

我大姨家的儿子近几年做生意手里有点闲钱,就想着怎么把这些钱利息最大化,正好他们村里有个放贷款的人姓王,王某在村里放贷好多年了,有很多的老客户和客源,也就是说诚信问题不大。于是我表哥就把自己60万存款给了王某去放贷,并且动员他的两个妹妹也拿点钱,于是我那两个表姐也各自拿出20万放在王某那里,打条子等各种手续齐全。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第二年王某因为得病突然死亡,于是表哥表姐就拿着当初的借条去要钱,结果去了后才知道,跟他们一样的人大有人在,粗粗的计算了一下,钱的总得数目大概将近2000万,而表哥表姐的钱在很多人那里算是毛毛雨了,那些钱多人比他们更着急。有借条是真的,家属没钱也是真的,那些钱都借给客户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家属说,放在她老公那里的钱跟她没关系,具体你们之间怎么说的她也不清楚,而且她老公借给客户钱的收条什么的她也不知在哪里,反正就是一个意思,你们给谁钱就去跟谁要,反正跟我没关系,你们之间之前所有的谈话什么的她一概不知。



虽然不知道法律对这样的事情有什么针对性的条款,但最后结果就是很多人的钱算是打了水漂,我表哥表姐的钱那也自然是打了水漂,这个事在我们那里几乎人人都知道。而且也有很多人私下议论,死者老婆算是得了大便宜了。


情感公寓


这种事情,家人拒绝还钱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俺帮你分析下,看能否给你点启发,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伙跟帖补充:

1、家人不知道这笔债务



借你钱的人去世后,如果借条什么的齐全的话,是可以向其配偶,或者法定继承人索要。

但如果这笔钱是当事人借去赌博、吸毒、或者做啥其他见不得人的勾搭、给了一些不该给的人,那你要回来的可能性很低了。

在这种情况下,这笔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这笔钱压根没惠及到其配偶或者继承人,严格意义上讲,他们是可以不用还钱的。

2、这笔债拿来专款专用做别的事

如果借款人跟家属签订了财产协议之类的协议,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独立,并且当事人借钱后用于公司经营,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可以不用还钱。

接下来你就得找律师跑官司了,起诉他公司了……

3、对方想耍赖

也有这种情况存在,即便这笔钱他们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可对方就是想不还钱,你要账时对方就是一问三不知,这种就是典型的耍赖了。

不知道老兄你遇到的哪种情况。

正常来讲,借款人即便去世,他也应该有一些遗产要处理,这时你可以跟对方亲属协商,从其遗产中扣出87000偿还你的债务,正常来讲,当事人逝世后,他的欠债也是遗产之一,家人要继承他的财物,债务同样要继承的。

除非,他的家人不想继承他的遗产,他的遗产又资不抵债,那你就很麻烦了……

等到拍卖他的遗产抵债,要把你折腾死……


普了次法


现在借钱的都是大爷,一提到还钱,就跟没听见似的,一拖再拖,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种人太多了。我还是提醒大家,朋友之间不要相互借钱了,免得伤害感情。

首先,借钱等于买仇人!借钱等于买仇人!借钱等于买仇人!重要的事说三遍!别去抢银行、高利贷的客户!切记!其次,谁继承遗产谁就有责任归还,如果家属都不愿意归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人名下无任何资产,那你这个钱就别想要回来了;一要看借钱用在哪里了,如果包二奶也让家人还说不通吧?二要看家人人品,如果是用在家里的,正常用途,一般人都会还的,毕竟帮他们渡过难关的,人要懂得感恩;

借钱给别人,最好写借条:借款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支付的情况(已借出),借出的方式(人民币、转账等)、币种(人民币等)、金额既有阿拉伯数字又要有大写数字、还款时间(如借期一年或者几年后归还等)。如果当时双方约定的有利息的话,说好了多少就在借条上写上多少,千万不能含糊着只写“按利归还”。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借条上有约定利息,但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计算利息。

假如朋友已婚,妻子健在,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妻子认可的,妻子有责任还款;妻子不认可的,原告必须举证证明。比如这笔钱用来给家里购房,给房子装修,给家庭购买了大家电,汽车等等,一旦原告有证据,哪怕朋友妻子不承担,法院也会认定“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应由朋友妻子负责偿还。

借别人的钱,必须还。不管处于什么原因,钱对每一个人都很重要,谁的钱不是千辛万苦挣来的,平日自己在家省吃俭用,却借给朋友或亲人应急,如果不还,没有人性,哪怕是死了,其家人也要还。如果对方家庭拒绝偿还,应该可以上法院起诉,清查他名下的资产,他所拥有的房产作为资产可以还债的,最不济的要求分割他的房产,要求谁继承遗产谁还

最后,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第一时间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死者的遗产,并找来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等共同债务的证据来。这样你才有可能收回借款,否则的话,你的借款只能作为坏账处理了。


蓝皮鼠23794




借款人意外身亡是件很不幸的事情,作为债权人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首先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然后再理智对待!



在生活中遇到的也比较多,就是听闻借款人发生事故造成偿还有问题或借款人直接死亡时,就马上登门讨债的这种现象。欠债还钱,债权人的做法没有错,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事故家庭正在极度悲伤时再雪上加霜,显得不人道,无疑也会给收款带来更多的阻碍和非议。所以,等事故家庭稳定下来再登门拜访,并进行适当援助,同时,自己在这个阶段也可以理智想想“借条”的事。



一:借条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书写是否规范?债务内容是否合法?还款约定等,债权人都必须要做到清楚,理智的想一遍。诸如赌债、诱骗,还款的利息涉嫌高利贷,借条有不规范的定义等这种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法律是不支持的



二:身亡借款人是以个人名义借款还是代表单位借款?是婚前借款还是婚后借款?

如果借条完全合理合法,搞清楚借款人的主体关系也很重要,是代表单位的可以直接找其单位,如果确定属于个人借款,弄清楚是婚前借款还是婚后借款,可以找继承人。我们法律规定,债权债务人意外身亡的,由法定财产继承人享受债权并履行债务义务。



三:是否有担保人?

如果借条合法且有担保人,在借款人无能力偿还或身亡时,可以找担保人,要求其还款,履行作为担保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四:欠债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寻求法律援助。

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2年,要看借条上是否写明具体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就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前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身份证号或复印件,借款时相关的语音、短信、视频等,起诉时,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五:借条超过2年诉讼时效也可以起诉

法院受理起诉,不是依据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来定。只是超过诉讼时效的要求不会受到法律支持,在时效诉讼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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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借钱时有没有说干什么用?家里知道不知道?你就没正实一下?为什么借钱还有零?要不八万,八万伍?为什么是八万七?是不是久你的赌资写下的借条?如果借用那么多钱有急用家里人一定会知道,就不会坏良心说不还,要是有另外的话你的钱打水漂的可能性最大,赔钱买教训,吃一堑长一智!



能够借8万多的钱给朋友。,说明不是一般的关系,如果遇悴亡,他家人应该都知道的,不会赖帐的。如果遇到他家人看到人已亡不愿付这个债,第一说明你交友有问题。第二只当是买了教训,拿借条去民事起诉。金额数目还蛮大的,可见与死者生前关系不错。我们国家普遍是人死债亡,有担当有情义的亲属才会承担债务。题主这种情况要么钱不要了,要么打官司走法律途径。



这种借条劝大家尽量别借,得罪人流得罪人!我这一个人因为做生意被一个小青年欠了八九万的款,五六年了,一分没给,那个小青年年少轻狂贷款几百万做生意买车吃喝玩乐,到现在穷的响当当,全赔了,欠他这八九万估计白瞎了!


别人前年借了我2千块钱,说二个月后给我。好,我信了,可是二个月过呢,不声不响又过了。好说过年给我,等到过年了,又没有。总是说什么时候给我到时候呢,又没有,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大家说气不气人?哎,碰上这样的人真的很无语。


一颗爱你的心


可能该你倒霉了,该借款有收不回来的风险。

首先,你借给朋友87000元钱,并写有借条,这是事实,他的家人也可能都承认这些事实。但问题是你朋友已经死亡,他的家人承认借钱事实,但是却不愿意还钱,这又有什么用呢?

其次,你的朋友是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是债务人。如果他意外死亡了,那么债务人的主体就消失了,该笔债务与他的家人就无关了。即使是该笔债务原来于他的家人有关,他的家人也不会承认的。



再次,他的家人拒绝还钱,你只有起诉他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债务清偿应当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可以要求继承人承担责任。被继承人无遗产可继承或者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其继承人都不承担责任。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假如说你的朋友死亡,他的家人如果讲良心的话就会主动偿还债务的,但是如果他的家人不讲良心的话,有可能把他的遗产隐匿起来。或者是为了推卸责任,干脆就放弃继承。这样你打官司就没有办法了。

最后,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第一时间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死者的遗产,并找来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等共同债务的证据来。这样你才有可能收回借款,否则的话,你的借款只能作为坏账处理了。


法重情深


你好!该问题帮你解析如下:

一、涉及夫妻债务纠纷

依据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读:故而,如果他老婆有在借条上签字那就,没问题,他老婆必须承担,不承担就起诉。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比如该笔借款是用于借款人的家庭房子装修,购买家具等这类用途,其妻子必须承担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如果借款人借用该笔款项,用于黄赌毒等行为,则其配偶无需承担该笔债务。

二、财产继承及债务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条文主要有两条,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1、《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解读:如果你朋友有资产,那么他配偶或者孩子继承其遗产就必须偿还你的债务,偿还金额看遗产实际的价值。若遗产价值低于87000,则以实际的遗产价值为限,高于,则全部偿还。

2、《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解读:先说说,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比如:你朋友的遗产有100万,法定继承人为其妻子,但他把其中20万以遗嘱的形式给了其兄弟,那么他妻子继承80万,兄弟继承20万,这时就先找其妻子,不足部分在找其兄弟。

上述每种情况都有依据,如果符合夫妻债务问题情况的,比较容易解决,遗产因为定义的问题,很难核实,所以法院判决不容易。


鲤行者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个遗产和债务的关系。经查询得知:我国的《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交纳的税金和债务,交纳款项和清偿债务以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予偿还。同时,放弃继承遗产,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定论。沒有声明放弃遗产继承的,则视内默认。因此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部分债务。

综合上述情況:你朋友的逝去,是否留下遗产或者是否与你借出的87000元有一定的差额!看你的运气如何?

另外我给大家普及一下签写借条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供参考!

(一)签写借条时,双方一定要签写相对应的法定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

(二)注明借款用途,金额的大、小写对应,借款时间及还款期限!

(三)如果存在利率的借款,应注明月率、年率的多少和还款方法。

(四)借条的落款一定要工整,看清对方的真实姓名,加盖公章或手印。

(五)有条件的可以到公证处加以公证,降低后期还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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