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檢修,應認真執行電氣技術主管簽署的工作票制度、監護制度和工作負責人統一領導制度。
一.停電前:
1.隊長安排電氣設備檢修任務,技術員和檢修人員到現場跟工程,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有關領導會審後貫徹到現場施工人員。
2.停電前技術員和施工人員現場跟清設備及線路。
3.停電前,技術員編制施工票,主任工程師審核。
4.停電前,技術員貫徹工作票制度、監護制度。
5.彙報調度進入停電程序。
二.工作前:
1.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裝設臨時遮攔。遮攔距帶電部分不得小於0.35m。
2.停電: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電點。
3.防止反送電源:應將停電設備有關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取下控制迴路的保險、主迴路熔斷器。
4.驗電:使用合格的驗電器,戴絕緣手套對施工檢修設備進、出線各相分別校驗。
5.掛地線:對可能送電來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各部分都應掛不小於25平方mm三相短接的對地臨時接地線。
6.懸掛各種標示牌或裝設臨時遮攔。
在一經合閘即可能送電到施工設備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室內、外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上設”在此工作”的遮攔和圍欄,在通行過道上或臨近橫樑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和遮攔。
三.工作時:
1.檢查是否停電、掛停電牌、是否閉鎖、是否打接地線。
2.工作時,是否按照措施、規程、規定。
3.工作時,是否按照先後順序、程序進行。
4.工作時,是否按照檢修標準進行。
四.工作後:
1.工作完工送電前,由工作負責人會同運行人員對設備進行檢查,特別對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無誤後雙方簽字。
2.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標示牌。
3.清理現場工具、材料。
4.會同檢查後,宣佈工作完畢。
5.全部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後,逐一清點後,彙報調度進入送電程序。
6.送電後,檢查設備運行正常,工作人員方可撤離。
(李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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