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2月1日至2日,蒙自本地微信朋友圈疯传一段时长15秒的视频,并配有一段文字:今天下午曝光这个男的,人都不是!蒙自某超市,某男因进店未戴口罩,服务员劝说不听,毒打服务员……天理难容啦。


谣言截图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涉及发布谣言的视频请勿再转发


经蒙自市公安局核查

经蒙自市公安局核查,该信息不实,系现场人员拍摄视频后断章取义、歪曲事实通过微信进行传播。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经初步调查核实

经初步调查核实,视频中的周某某(男,现年37岁,湖南娄底人)与王某某(女,现年39岁,曲靖陆良人)系夫妻关系。2020年2月1日14时许,经群众报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经初查,2020年2月1日13时许周某某因电话联系不到妻子王某某,随后在蒙自某超市找到上班的王某某,质问其是否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微信拉黑?王某某没有回答,周某某就从其包中翻出手机,想翻看王某某手机。王某某随即上前抢夺手机,双方发生拉扯。在此过程中周某某打了王某某面部一巴掌,因王某某一直抓着周某某的衣领和脖子大声吵闹,周某某在甩脱过程中将王某某摔倒在地。

目前,蒙自市公安局正在就发布者进行追查,同时奉劝第一时间发布者主动到蒙自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说明情况,联系人:毛警官,联系电话:0873—3713903。

网传蒙自某超市某男进店因未戴口罩被劝毒打服务员事件的真相来了

值此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蒙自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切勿在微博、论坛、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中擅自臆断、散布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截至2020年1月27日

红河网警巡查发现及接受网民举报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络谣言和其他有害信息后,经过网警的依法调查以及辖区警方的工作,对涉及发布不实信息的6人分别进行教育训诫和行政拘留。这些被查处的人当中,有的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有的捏造事实,谎称某某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的道听途说传播某某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不实信息……诸如此类违法言论的传播,会混淆视听,扰乱人心,也是广大有正义感的网民所深恶痛绝的,公安机关将对此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法律链接

一、网络谣言刑事处罚的有关规定。《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网络谣言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网络谣言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严重的还构成违法犯罪,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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