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依法合規,讓案件經得起檢驗

依法合規,讓案件經得起檢驗

5月17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區司法局辦公室原主任皮某涉嫌貪汙一案,以貪汙罪當庭判處皮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皮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皮某案是江西省首例適用留置的案件。公開資料顯示,隨著監察體制改革在各地的不斷深入,留置案件宣判數量不斷增加。監察機關辦案質量、效率如何,從已宣判案例中可見一二。

取證精準高效,架構封閉完整證據鏈條

監察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

這就意味著,監察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達到犯罪事實、情節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等標準。

2017年11月8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台州市原副市長陳才傑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陳才傑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陳才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陳才傑案是浙江省監委對省管幹部監察立案和監察留置“第一案”。辦案過程中,為保證證據鏈完整,審查組增設證據審核組,著力封堵證據漏洞,防止出現辯解縫隙;案件審理室提前介入審理,就證據完善等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該案共有卷宗19冊,無論是銀行憑證等客觀證據,還是言辭證據,都非常詳實、完備。針對涉案資金筆數多、流向錯綜複雜的情況,監委辦案人員還製作了數張資金流向圖。”陳才傑案公訴承辦人、湖州市檢察院公訴二部幹部劉珏告訴記者,該案以客觀證據為基石構造證據體系,形成封閉完整證據鏈條,為迅速、高效地提起公訴和審判提供了堅實的證據支撐。

3月28日,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對區監委留置調查、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區行政執法局馬寨中隊兩名負責人涉嫌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判決。

據該區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檢察官楊今朝介紹,該案訊問、詢問筆錄到位,書證提取及時,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書證、電子證據等定案證據相互印證,有力證明了犯罪事實。

“此案辦理質量與以往的職務犯罪案件相比,保持了應有水準。”該案主審法官、二七區法院刑庭副庭長金勇毅說,該案調查取證客觀全面,不僅有有罪證據,還有罪輕證據,既證明犯罪,又保證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從監委辦結、檢察院提起公訴到作出判決,三個階段涉案數額認定基本一致。

調查依法合規,堅持實體與程序並重

為保證監察機關正確行使權力,監察法在監察程序一章中,對監督、調查、處置工作程序作出嚴格規定。監察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同樣需要滿足調查程序合法、措施使用規範合法、審批手續和文書完備等要求。從已宣判案例來看,監察機關堅持實體與程序並重,調查依法合規,有效保證了案件質量。

4月3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市交通運輸局財務處原出納顧超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以挪用公款罪當庭判處顧超有期徒刑2年6個月。據濱湖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範莉介紹,該案調查機關注重收集證據的要求和標準,所提供的證據材料通過庭審質證均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一般情況下,書證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容易出現瑕疵。本案中銀行交易明細等大量書證的收集,都有《監委調取證據通知書》《查詢通知書》等,遵循了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其原件或複製件均符合規範要求。”範莉舉例說。

1月18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對松北區對青山中心衛生院原院長馬文彬私分國有資產、貪汙一案作出公開宣判。

“區監委證據收集形式完備、程序合法,避免因形式瑕疵延緩調查、審查、審判效率。”南崗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李文婷說,該案書證調取有來源、言辭證據調取有錄像、鑑定意見有委託,既做到了證據形式符合訴訟要求,又體現了監委特點。

南崗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赫同樣認為,區監委調查工作堅持實體與程序並重,各環節全程留痕,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經公開宣判,被告人服判、不上訴,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轉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北京市朝陽區較早進行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據朝陽區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主任馬迪介紹,截至目前,區監委已先後立案調查並向該院移送職務犯罪案件18件23人,通過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的嚴格審查,證據收集合規合法,達到了應有標準。

銜接順暢有力,助推快審快訴快判

3月30日,廣東省佛山市政協原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長劉堅明因犯受賄罪,被佛山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記者從佛山市監委瞭解到,該案犯罪時間跨度長,涉及單數較多,能夠高質量高效率辦結,除嚴格按照訴訟標準調查取證外,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有效配合、無縫銜接功不可沒。

按照《佛山市監察委員會與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銜接辦法》,檢察機關提前介入,以訴訟證據標準引導審查調查,對諸如“企業老闆為與劉堅明維護關係而贈送財物”的罪與非罪等問題進行把關,以嚴格的標準“預審”證據材料,在筆錄、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問題13項。

佛山的做法並非個例。從已宣判案例來看,案件辦理的順利推進,既得益於監委辦案人員的紮實工作,也是紀法貫通、法法銜接高效有力的結果。

3月7日上午,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法院公開審理泉港閩運出租車有限公司原財務負責人林木勝涉嫌挪用公款、貪汙案並當庭宣判。

據泉港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公訴科科長杜鎮金介紹,早在1月25日,公訴科即受邀提前介入,到留置點與區監委審理、調查人員溝通,對涉案事實和證據情況進行初步瞭解。同時,提出證據收集意見,幫助區監委及時固定對定罪量刑起關鍵作用的證據材料。

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郭曉傑在談及顧超案時也表示:“監察機關第一時間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通報案情和證據收集情況,就取證程序、證據補充完善、法律適用等問題聽取檢察機關意見,確保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快審、快訴、快判。”

馬迪告訴記者,為保證職務犯罪案件順利移送、起訴、審判,北京市朝陽區各有關單位嚴格落實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聯合印發的《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在查辦黨員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協作配合工作規則》,不斷健全職務犯罪案件移送機制、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銜接機制、涉案款物及卷宗移送機制等,實現了無縫對接。(本報記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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