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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陳群律師給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意思是您給70多歲的父母買了房,40歲的未婚弟弟無所事事也來住,怎麼辦?
您擔心的是什麼呢?
是弟弟未婚還跑來閒住,條件好了會更加不務正業?
還是怕弟弟佔著您的房子,將來父母百年之後,房子的歸屬會成問題?
這些問題是否會真的成為問題,關鍵是房子的房產證署名是誰?
出資人是誰?
如果是您完全出資,並且在房產證上署名,
那就是您對樓房擁有完全的產權,父母只是住一下。
這種情況下,您可以要求父母跟弟弟說清楚,他只能暫住不能久住,不要對房屋產權抱任何幻想。
如果是父母的錢,您幫著買一下,或者您和父母都出資,這個情況就變得複雜了。
就需要您和父母、弟弟當面說清楚,最好有一個書面協議。
親兄弟也要明算帳,一家人也要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