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7號)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阻斷病毒傳播途徑,最大限度降低病毒傳染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15:00起,對中心城區(東至泉都大道,南至太乙大道,西至嫦娥大道,北至107國道)實行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除以下車輛以外的所有機動車、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上中心城區道路行駛。
一、醫務人員、疫情防控公務人員駕乘車輛(憑工作證件通行);
二、救護、消防、搶險、環衛等特種車輛;
三、特許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職工通勤車輛;
四、統一徵調的出租車輛;
五、返鹹離鹹人員車輛(憑返鹹離鹹相關證明);
六、印有“公務用車”字樣車輛,指揮部核發“車輛通行證”車輛。
統一徵調的出租汽車用於待產孕婦、突發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的交通保障,市民可撥打12328交通運輸監督服務熱線用車。
凡違反以上規定上路行駛的,由公安部門現場制止並依法處理。
管制解除時間另行通知,請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
咸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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