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業主只買一個車位,要求物業輸入兩輛車牌,你認為合理嗎?

洞察人間


完全合理啊。

車位是我自己的私有財產,我想停哪個車子進去,那是我自己的自由。

比如我住的小區就是這樣的,我自己有三輛車,但是隻有一個車位。所以我三個車子都登記了。

物業他們設置的是隻要我有一個車進地庫了,那麼另外兩輛車即使登記了也進不去。

具體進哪一個車子停我的車位隨便我,但是隻可以一輛,除非裡面的車子出來,換一輛進去。


樓市大局觀


這個應該算正常的,我家小區也是一個車位,物業備案兩個車牌,因為兩輛車不會同時回家,很物業也解釋過了,物業也同意,但人家說了,系統可以這樣備案,不過一個車進小區了另一輛車回來系統就識別不出來了,所以無論你備案几輛,能進來的只有一輛。


喀吱丶咯吱丶翠


一個車位不管你登記多少車牌只能停一輛,所以不管你登記多少車牌都沒關係,又不能停兩輛車。我家就租一個車位,兩部車,我老公經常出差,一出去就幾天,出去了就停另一輛車,回來了,一部車停在車位,另一部停在不影響別人走路的小區裡,因為很多沒有車位的也是這樣停的,基本小區車位都是很緊張的。我們基本現在只有一半時間住在小區裡,如果只有一部車的話基本停車位有半個月是空著的,還好是兩部車。所以我覺得沒啥關係。


紫藤微醉


從車位產權和功能而言,毫無疑問是可以的。

從常理上講,一個車位只能停一輛車,至於是停我自己的車還是別人的車,是停什麼車牌號的車,物業管不了。

從產權來說,我就擁有車位的產權就意味著我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等權利。而物業是應該為我實現這種權利而提供服務的。

從法律來看,也沒有禁止性的規定。一般從業主委員會通過的物業性文件,也不應該會有類似的規定,因為正常情況下是無法通過業主委員會的。

從情感上論,自己的車位自己做不了主,玩不違反物業公司的利益,也不違反公共利益。

因此,於法無禁止,於理不符,於情不容,應予糾正。


私家車觀察與評論


我現在住北京牡丹園社區中鑫家園,我買了一個車位,中鑫家園給業主辦了4輛能進小區的車,是這樣的:業主車輛已經有車位了,名下有第一輛車1小時停車費5毛錢,第二輛1小時停車費1塊錢,第三、四、輛1小時2塊錢。停進來的車上必須留電話,方便移車。

我覺得挺好的!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小區業主才是第一位的,物業是第二位,物業不好,業主委員會可以炒他魷魚!


心情隨著感覺


合理,完全合理。這背後,實際考驗的是物管的管理能力。一個車位,我說的是標準車位,字母車位我們不討論,一個車位只能停放一個車,這是不用多想的,但是隻買一個車位,想多登記多個車,行不行?完全行,你登記十個號都可以,但是,這十個號中的任何一輛車進去地庫以後,另外九個車想再同時進去那是不行的,如果你想同時多停幾個車,那行,你就多買幾個,或者多租幾個車位。我的小區,就是物管典型的瞎扯淡。很多業主,同時登記好幾個車牌,這下好了,曾經清爽無比的地下車位,現在,很多車就像流浪狗一樣,過道上,旮旯裡到處都被車子挺滿,那些蹭著停的,以不把別人堵住為準則,到處都停滿,顯得很亂。另外,你有關係,地下車庫臨時找一塊地,給你畫個車位都可以。只要你有關係有錢,牛的很啊


墊民


這個提問就有問題。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是物業出售車位就是非法的。

小區的任何土地產權跟物業沒有任何關係。他們沒有任何權利出租和出售車位給業主。他們只可以合理的收取管理費。比如衛生費和地下車庫照明費。一年一個車位給一百都多。

但是在這種非法的大環境下也沒辦法。只能期待將來可以迎來正軌。我相信會有那一天。


維克多看世界


有什麼不合理?輸入10臺車牌號都合理合法應該的,只要是在自家車位上,沒佔別人的車位,你管人家是哪個車牌。我家的房子放沙發,木橙,膠橙,藤椅還要你物管來管,你物管有這個權利嗎?物管就是保姆,不要越位,騎到業主頭上去。好好服好務,業主按協議付費,否則物業費都收不到,工資都無錢發。


重慶旅食天下


理論上應該說車主既然買了這個車位,那麼他就有權利決定怎樣使用這個車位。他可以放白車、可以放黑車、可以放老年代步車、哪怕個放三輪車。問題是現在很多物業都很強勢,業主又沒有精力和他們理論,所以也就只能忍氣吞聲接受它們的不合理條約。


閒聊的豬


我是兩部車,我不贊成兩部車一個車位,首先拋開物業要收錢這一條,你一個車位兩輛車進去,另一輛車停哪,摞起來停嗎?本來就是對其它業主的不公平,別說什麼吃不上葡萄說葡萄酸,應該說是你有錢買車沒錢租車位嗎?丟不丟人啊!沒那個消費能力就別在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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