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現在離婚我國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可能附帶很多的問題,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很多時候能夠處理好相關問題,一般都會走協議離婚,如果處理不好那肯定走訴訟離婚。起訴離婚判決後准許離婚的,下達判決書。那麼離婚判決書等於離婚證嗎?
一、有離婚判決書還要辦離婚證嗎?
訴訟離婚後,法院作出了離婚的民事判決,判決生效了,那麼是否一定要去婚姻登記機關換離婚證呢?答案是不需要的。從法律的層面上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效力都是一樣的,訴訟離婚准許後下發判決書,協議離婚准許後下發離婚證。因此從法律層面其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於離婚證的,雖然兩者有些許的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只有離婚判決書沒有離婚證算離婚嗎
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後,根據判決結果寫成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都是對原、被告雙方身份關係確認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
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有人說:“拿到離婚證書才算離婚,就算有離婚判決書也不行”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因為法院生效後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而且現在法院為保護當事人隱私,也會隨同生效判決出具一份解除婚姻關係證明書。
如果想再婚,那麼當事人直接帶解除婚姻關係證明書和身份證明資料去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就可以了。
三、離婚判決書效力問題如何?
法院生效後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如已有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則不需要再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成離婚證,兩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如果想再婚,直接帶著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就可以了。
由此可見,雖然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證其有區別,但是效力是一樣的。所以有了離婚判決書就相當於是有離婚證,可以當離婚證使用,在再婚的時候我們出示離婚判決書就可以重新登記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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