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過年給嫂子家兩孩子每人200,我家一個孩子她卻包100,今年還給嗎?

青風漣漣


親歷

妻哥兒子比我兒子大兩歲,年年春節,我和老婆每人100,從未間斷,但妻哥嫂從未給過我兒子,他們常年在外打工,春節回來也只有十來天,和兒子見面次數很少,直到我兒子九歲,春節,一家人聚一起吃飯,我丈哥開玩笑地問我兒子,你叫我叫什麼呀?我兒子回答,叔叔,大家鬨堂大笑,岳母又問,為什麼叫叔叔而不是叫舅舅?兒子毫不猶豫地回答,我朋友年年給我說,舅舅給了多少多少壓歲錢,而他從未給過我,我以為,我沒舅舅。

那場境,那氣氛,那尷尬……

我妻哥嫂掏錢的手都在顫抖。

正題

三種方法

1:一直給,雖說多出了300元,但你不會失禮,失禮的是你哥嫂。再說了,一年才一次,最少,你侄子會記得你。

2:你也給100,不失禮也少損失200元。你哥嫂最多不近情理地說你小氣,去年200,今年成100了。

3:不給,後果就好玩了,如果們哥嫂對外人說,你不出壓歲錢,你怎麼解釋?難道說以前年年虧300,今年就是不給了?你是解氣了,但你在親朋鄰里之間少不了落個斤斤計較,小肚雞腸之嫌,值得嗎?如果你侄子,侄女年幼,當著眾人面問你要呢?你哥嫂失了情理,是一錯,你跟著失了情理,為錯上錯。

親人之間,不計較小得小失

人與人之間,不以錯懟錯

他錯,你可遠離,可少往來,不可作為自已錯的藉口。

個人觀點,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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