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果你有一兒一女,有兩套房,你是否會給女兒一套房產?

首席鏟史官


如果有一兒一女,有兩套房,會不會給女兒一套?

這個問題放在幾年前,我會亳不猶豫果斷回答:兒子一套,女兒一套。

但是現在,我想法改變了。



因為隨著女兒一天天長大,我開始關注當今社會年輕人的愛情婚姻,我才發現,真實的生活遠比電視劇更狗血。處理不好,賠上錢財不但不能換來兒女的幸福,相反常常會害了孩子。

我現在的想法是這樣的:

先說女兒吧。我發現,我們這個社會距離真正的男女平等還長路漫漫,任重而道遠。女性現在的角色異常尷尬,爭取到了更多工作勞動的權力,傳統的義務也未減少許多。養家已不是男人的“專利”,女人也要像男人一樣拼命地工作。但有一點是永遠無法平等的:女人永遠比男人多了一種任務,那就是生育。女人要承受十月懷胎的辛苦折磨,要勇闖一朝分娩的鬼門關,常言說:人生人,嚇死人 。有多少人就是那一關沒挺過來走了。可我國的法律對女人生育這件特別重大的事情基本沒有什麼保護措施。真實的情況是現在的女人更加辛苦了。

所以,法律不保護女性,我們為人父母者要好好保護自己的女兒。當看到最新頒佈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對方不能分割時,我感覺真的是太好了。

我不用擔心半生辛苦所得,換來的只是分不清人家是看上了我的女兒,還是看上了我的房子了。



女兒結婚,如果男方有房,別說是主動要求,就是男方願意加上女兒的名字,我也會提醒女兒堅決果斷拒絕。一則不可以不勞而獲,二則我會讓女兒擁有一套屬於她自己的房子。

女兒結婚,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一般,自己買不了一套房子,那就兩家分擔,各出一半,房產證寫上兩個孩子的名字。

女兒結婚,如果男方一貧如洗,只要女兒願意,不嫌窮,我不會阻攔,但會提醒她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還有,這種情況我有錢也不會給女兒買房子了。因為我想看看,女兒是不是真的不嫌窮,是不是這個男孩真的好到了讓女兒為他可以選擇窘迫拮据的生活,同時也看看,這個男孩是真的愛女兒還是愛她父母提供的生活。能夠經得起考驗,貧富懸殊也是值得祝福的。



再說兒子,就省事了。直接給兒子一套婚房,不管兒媳孃家有錢沒錢都不用兒媳孃家出錢。作為女人深知女人的不易,怎麼能在錢財上再和人家計較呢?同時我也希望兒媳不提房產證加她名字的要求,因為房子是父母血汗錢買的,不是兒子自己買的,你兒媳要安全感,那人家父母的安全感怎麼保證呢?

以上看法今後也許會視情況而調整,一切以孩子真正的幸福為原則。

最後說明,我只有一個女兒。她的幸福是我人生的奮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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