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為什麼有的醫生開藥完,會跟你說部分藥要去馬路對面藥店拿藥?

風雨夜橋頭


醫院的藥品都是要經過省招標採購的,不在目錄當中的藥品,醫院是不能進行採購的。也就是說,目錄之外的藥品,在醫院的藥房裡面是找不到的。但是,有這樣的病人,需要這樣的藥品,醫生也只能告訴他需要什麼藥品,自行去外面買。患者會根據醫生給開具的處方購買處方藥品,如果是非處方藥品,可以自行購買。

如果指定藥店購買,其他藥店買不到這種藥品

如果醫生開完要藥方,然後讓患者去指定的藥店去購買,別的地方又買不到,有可能是這種藥品確實緊缺,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呢。

有些人,特別“信奉”醫囑,之所以加個雙引號,是因為拿著處方到藥店買藥的時候,同樣的藥品,換個廠家,或者是換個包裝規格,哪怕是醫生開的16粒,藥店裡賣的是32粒的同產地同一個藥品,都認為不行,不是醫生開的,不好使。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

所以說,醫生開完藥,讓去外面的零售藥房購買藥品,也是正常現象,醫生不是按照自己醫院藥房裡面的藥品開藥,而是根據患者的病情開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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