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父母把房子都给了我哥,我哥说以后爸妈的生老病死他负责跟我没关系了,真的是这样吗?

球子的娘亲


这种事情多发生在儿女当中,很少在俩儿子中出现。原则上,这种事是成立的,约定是有效力,但这只包括老人将来生老病死的经济上花费与日常生活的照顾。

按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为父母养老是儿女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有了这约定,大额金钱上的花费就与你无关了,但约定俗成的节日探望、重病在床必要的短暂看护,你还是少不了的。

简单点讲,有了这约定,你就和传统中农村的外嫁女儿差不多了。平时逢年过节,给老人送点吃喝穿着、给俩零花钱,多与少在自己,没固定标准的,老人卧病、住院,提点东西看望一下,或侍候几天。医疗费、丧葬费什么的不用你管!

当然,尽管这个约定有效,但当老人真的年老体弱、卧病在床时,实际情况可能就会出现点波折。久病床前无孝子,倒不是儿子真的不孝,而是现实生活所累,孝不起来、孝不到位,养家糊口、奉养老人也要钱的。这时在生活照料上,就会发生口角、矛盾,甚至对薄公堂!

所以,遇到这种事,要谨慎、并做好心理准备!


誓与网特做斗争


我也有这样的亲身经历,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妹妹是最小的。在20多年前的1998年,我的父母将他们的一点积蓄及卖房子钱都交给了我妹妹,并被接走,我妹妹也说了,老人的生老病死都由她负责,与我们这俩个当哥哥的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可是,我的父亲去了几个月就去世了,后来我的母亲患了食道癌,在她知道自己的寿命不会太久了,就回到我住的城市,来看望她的其他的亲人,在我这住了个一月之后,就该回我妹妹那去了。可老妈很留恋她的儿孙和我这个家,我及我的爱人儿女就把老人给留了下来,精心照顾。最后老人慈祥的走完了她的人生之路,是我把老人发送入土为安。

我觉得,做儿女的,在父母面前无理可讲,对兄弟姐妹之间的自私者,要有个平常心。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有个大事小情该走动还是要走动的,因为血浓于水。


清风6704915380848


不会的 就问你一句,如果你父母治病需要200万,你哥会卖房子救父母吗?如果他舍不得卖,一定会找你拿钱,而且到法院告,也是告得赢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但是对于这个房产的分配,因为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他们愿意给谁就给谁吧,你无法干预的。

如果是我,我是不会做这种重男轻女的事儿的。

我建议你跟你爸妈说,在去世之前,把房子留着,只有把房子留着,自己老年才有保障,你可以同意,父母百年之后不跟哥哥争这个房子,但是父母真不应该这么早把财产都给子女,等老了,再求着子女往外拿钱,自己本来有,又何苦将来求。

你父母把房子一直留着的好处还有就是,万一你哥哥离婚了,这个房子也没法分割,你哥哥嫂子想要这个房子就会一直对父母好。


闲情十里醉


父母的赡养,就法律而言,并不会因为房子赠予一方,另一方就不用赡养父母。

在咱们国人的眼里,长久以来都认为“养儿防老”。因为女儿会与别人成家,走出家门。当女人与别人成家后,一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这在很多长辈的眼里,把房子给女儿,是认为亏本的。因为房子是长辈一生的积蓄,那是他们的根,所以房子给儿子而不会给女儿。然而,即便是房子给了儿子,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我也有哥哥,我和我妹妹都不会要父母的房子。不是因为我爸妈的房子在乡下不值钱。而是因为那是我爸妈自己挣下的,那只是父母的功劳。我没出半分力,我不要。至于我爸妈要把房子给谁,或者要把房子出售,都是他们有权处理的事。当子女的我,只会尽自己之力付自己的一份力量。

题主的父母想要把房子转让给哥哥,可能因为父母不与自己商量,所以心里难受。如果觉得心里不好受,可以对父母言明。不过,法律上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2、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3、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暖心秋妈


别相信他,我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让他和你父母白纸黑字写下来,公证去,我公婆和小叔子就是这样,房子,钱,,,都给小叔子了,也是说以后的生老病死和我们老大无关,我们只是需要出力就可以了,我老公以为亲人之间不会言而无信,结果,公公脑出血住院,重症监护室住着,他就是一句话,没钱,人死后,连买一张纸的钱都不出,逼急了我老公,说卖老房子,他才拿钱出来,现在的现状是,兄弟反目,婆婆还认为我们两口子不懂事,在那个时候还分得这么清,逼老二拿钱,其实,老人的房子,钱都让老二吞了,给他们带孩子,管他们三口人吃喝拉撒,结果呢,遇见事情还是我们出钱出力出人,所以说,这种事一定要拉下脸来讲明白的好,


湖水150014404


这个不很正常吗?有必要为了那点房产去跟父母决裂,去跟哥哥嫂子闹矛盾吗?跟最亲的人闹僵有意思么?我家三个孩子,我是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我家房子开发了,一共分了三层,只有一套房子,因为开发太早,没有赔偿金,只有两个门面,两个车库,我父母把仅有的一套房子给了我哥哥,他们住在车库里,我们也没说啥啊,这是人家应得的,别人都说我傻,不问父母要,我有啥资格去要本来就不属于我的东西呢?

我从小到大父母对我一直特别好,上完中专回来分配工作都是我父母给我掏的钱,我是正式工,有医保和养老,之后结婚生了孩子,然后过得不顺心,离婚了,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我父母管着,虽然没怎么让他们操心,没让他们带,都是我自己教,但是他们一直补贴我,请问我还有啥资格去要?

我觉得如果你是老二。你哥哥是老大,那么房子是人家应得的,你没资格去要,该孝敬父母一样的好好孝敬,尽自己本分就行,我是不会争的,没必要。真的,如果将来父母年纪大了,他们不管不问,不侍候,我会把他们接到我单位里,我照顾,反正他们上班也没空。我有时间,所以这个我也不会争也不会管,尽自己最大努力把他们照顾好就够了,至于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去争取,因为没那个必要,我会用我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一切的。


诸葛筱蝶


不可能,这都是假的,在法律的面前,你就输了。

因为你必须要承担赡养你父母亲的义务。无论他将房子给了谁,最后你还是要赡养自己的父母。

我这边就出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就是家中老人将城里的房子,价值190万的给了大儿子,因为大儿子要搞出国,需要房产证,所以就将房产转让给大儿子。当时他们就签了一个书面上的合同,结果十年后,父亲查出肝硬化,治疗了二十几万还没好,还一直花钱。大儿子就烦了,这根本就是一个无底洞。这时大儿子就跑出来叫自己母亲去起诉小儿子,说小儿子那么多年没有给老人赡老金,然后要小儿子出两老的赡老公以及父亲的医药费。

最后小儿子还是出了老人的赡养费,以及后期父亲的医药费。

所以人心真的很难测的,说得再好听,在法律面前,还是输得一塌糊涂。所以恒量一件事真的要三思而行。


陈小姬


父母这样分配是可以的,但是就算是这么做了没有分到财产的子女也需要对父母负责人,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因为父母对于自己的财产有完全处置权,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透露给你们也是不希望你们兄弟之间有矛盾、隔阂。就算是生前没有过户但是留有遗嘱,在过世后也是可以由“哥哥”一人继承的。

所以需不需要照顾、赡养老人与是否继承财产没有任何关系,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东友律师团


别相信,你想啊,实实在在的好处都让哥哥捞了,以后父母生病,老了,你哥哥又会跟亲戚朋友说,我父母生养了弟弟,他现在都对父母不管不问,全是我在照料父母。结局就是你哥哥好处捞了,名声得了,而你呢?里面不是人,还会被唾弃。而且我相信你不会对父母不管不问的,毕竟是你父母,到时候你会心软的,反正怎样都是你吃亏了


我爱吃松鼠鱼


这个嘛,嗯哼。空口无凭,只能是说说而已。而已嘛,别天真。你的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法是大于合同的,别说空口无凭,就是白纸黑字也没用。你哥拿了房子,然后要求你赡养,你还是要赡养,告到法院也没有用。但从情理上讲,你哥得房子父母跟他生活,日常生活他照顾,生病他负责医疗费,和陪护费,死了他主要负责送终并出费用。这不是说就没你什么事了,你还是要去看望老人,该关系的还是要关心,住院还是要陪护,只是理论上你可以不出钱。房子是父母的他有权处理,不论合不合理这和赡养义务无关。要想财产和赡养义务有关,双方可以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这事具体操作你要查询律师。不过有一点希望你明白,房子和赡养义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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