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湖南邵陽通報3起“提籃子”“打牌子”典型案例

據湖南邵陽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邵陽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承攬工程等方面“提籃子”“打牌子”辦事謀取私利的典型案例。

1.邵東市人大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原負責人趙傑為親屬“打牌子”提供幫助的問題。2017年8月,趙傑擔任原邵東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其哥哥趙某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打牌子”,為私營業主趙某承攬工程項目打招呼,以借款收息方式收取好處費12.5萬元,趙傑對相關情況知情,併為該私營業主承攬工程項目提供幫助。趙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趙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新寧縣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原副主任唐永清“提籃子”問題。2010年至2016年,唐永清擔任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從中斡旋“提籃子”,為多名私營業主在承攬業務、詢價定價、資金結算、資質審核、程序監督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59.7萬元。唐永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1月,唐永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12月,唐永清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9年3月,唐永清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3.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羅翔國“提籃子”問題。2002年以來,羅翔國擔任縣財政局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辦主任、縣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向有關主管部門、代理公司等機構負責人打招呼,在資產出讓、項目發包、房產開發、款項支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李某某、陳某等13人財物共計756萬餘元。羅翔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羅翔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9月,羅翔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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