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涉嫌財務造假、劉氏兄弟聯手佔資 千山藥機存退市風險

董事長曾拋出股市“賭博論”的千山藥機再度成為大眾焦點。

12月2日晚間,千山藥機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顯示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12月3日,新京報記者自千山藥機獲悉,目前公司及部分當事人已經請了專業的律師團隊打算進行申辯,劉祥華和劉華山佔用的上市公司資金“還沒有全部還給上市公司”,“公司內部一直在進行整改”。

連續兩年虛假記載,劉氏兄弟聯手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2018年1月16日,千山藥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編號:湘稽調查字0528號)。調查通知書內容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19年11月29日,千山藥機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149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事先告知書》”)。根據《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據悉,千山藥機涉嫌違法的事實有:千山藥機虛構銷售回款、虛減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虛增銷售收入,導致2015年度利潤虛增79505270.96元,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95.76%;千山藥機虛增在建工程、虛減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虛增銷售收入,導致2016年虛增利潤總額357331482.4元,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160.05%;2017年未按規定對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履行臨時報告義務。

“劉祥華擔任千山藥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票53583500股,持股比例達14.83%。劉華山系千山藥機董事長劉祥華的胞弟,2002年至2012年7月任公司財務部長、財務總監,2017年至今在湖南樂福地醫藥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

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劉祥華、劉華山主要通過3種方式佔用千山藥機資金:一是直接將千山藥機及其子公司的資金轉移至其實際控制的個人或單位賬戶;二是將千山藥機通過民間借貸所融得的資金直接從出借方賬戶轉至其實際控制的個人或單位賬戶;三是通過支付工程款、貨款等名義將千山藥機的資金轉至其實際控制的個人或單位賬戶。經查,2017年,千山藥機轉入劉祥華、劉華山實際控制賬戶資金額1939540597.79元,劉祥華、劉華山實際控制賬戶轉回千山藥機資金額802485263.15元。”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擬決定:對千山藥機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劉祥華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劉華山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周大連、姜純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鍾波、劉燕、鄧鐵山、王國華、付慧龍、顧維軍、周仁儀、蔡弘、管新和、龔新文、曾豔、張小平、劉件民、鄭國勝、彭勳德、黃盛秋、王亞軍、陳龍暉、鄒永紅、金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另外,由於當事人劉祥華、劉華山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擬決定:對劉祥華、劉華山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千山藥機表示:經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研究決定,公司及部分當事人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實施的行政處罰將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

總市值大縮水的千山藥機,今年已虧4億多

公開資料顯示,千山藥機主營“大健康”產業,主要從事製藥機械及其他包裝機械等智能裝備、醫療器械、醫藥包材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圍繞慢病精準管理開展的一系列醫療服務。

千山藥機於2011年5月上市,總市值曾超過260億元,如今只剩下13.77億元。

2019年4月15日,千山藥機實際控制人劉祥華、鍾波、劉燕、鄧鐵山、王國華、鄭國勝、彭勳德和黃盛秋簽署了《解除一致行動人協議》,一致同意解除上述八人於2014年5月9日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本次一致行動關係解除後,千山藥機處於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千山藥機的第一大股東為劉祥華,持有上市公司13.78%的股份。

2019年5月1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向千山藥機送達了《關於湖南千山製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19]263號)。因公司2018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為負,且2017年、2018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均被註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則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千山藥機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

2019年半年報顯示,千山藥機主要子公司及對公司淨利潤影響達10%以上的參股公司共計5家,均處於虧損狀態。

2019年前三季度,千山藥機實現營業收入約1.47億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5.8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4.73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約為-4.67億元。

截至2019年9月底,千山藥機的總資產約為23.66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約為-22.68億元,負債合計約為45.98億元。

對此,千山藥機在2019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中表示:受報告期債務危機及資產受限等影響,製藥機械的生產和銷售下滑,營業收入同比下降約16%;財務費用同比上升。

深交所就千山藥機答疑,“若退市則不能重新上市”

12月2日,針對千山藥機的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一事,深交所新聞發言人就市場關心的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由於千山藥機的股票已被暫停上市,一旦退市,如何執行退市程序?

對此,深交所表示:2019年12月2日,千山藥機《公告》顯示,根據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在此情形下,公司現處的財務類指標退市程序將與可能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程序出現疊加。本所將按照“觸及即適用”原則,在其中任一情形觸發終止上市條件時啟動終止上市程序,並依規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如果千山藥機股票被終止上市,是否能重新上市?

對此,深交所表示:根據本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第二條,創業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因此,公司如被依法依規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將不能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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