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日本提出歸還琉球的時候,為什麼李鴻章拒絕了?

笫一心理


提到琉球,那是一把眼淚啊。

根據法理來說,琉球應該自古就是我國自古不可分割的領土。

14世紀開始,那時中國還是明朝永樂皇帝朱棣時期,

琉球就開始嚮明朝進貢,對了,那時候甚至還沒有琉球王國,島上還是南山、中山、北山的三國時期。

隨後沖繩島上的一個農民發動起義,陸續滅亡了三國,統一全島,這才建立了琉球王國第一個統一的王朝,他嚮明朝請求冊封,明宣宗承認了他的功績,賜姓為“尚”,他就是琉球王國的開國皇帝——尚巴志。

藩屬國都要向宗主國請求冊封,這是規矩,明朝對於支援琉球建設也不遺餘力,每回琉球使者來進貢,帶來的是土特產,帶走的都是數倍乃至數十倍於貢品的回贈。

所以琉球人最喜歡來明朝進貢,一年要來好幾趟。

“一歲常再貢三貢。”

搞得明朝都有點受不了這個熱情,規定只許兩年進貢一次,使團不得超過一百人。

琉球對明朝也十分忠心。

在明朝萬曆二十年,日本太閣豐臣秀吉發兵攻打朝鮮,目的是借朝鮮為跳板入侵大明。事先,他發出書信,要求周邊的小國提供軍事上的幫助,其中包括琉球。

琉球國王收到豐臣秀吉的國書,想都沒想,就拒絕了使者,回頭就把豐臣秀吉的動機彙報給了明朝。

萬曆四十四年,日本又想進犯臺島雞籠山,琉球人打聽到消息,再次提醒明朝加強了戒備。

“遣使以聞,(明)詔海上警備。”

直到明朝滅亡,清朝入主中原,琉球又認清朝為宗主國,仍舊是中原王朝的藩屬國。

在明末,趁著明朝國力衰弱,自顧不暇,日本的薩摩藩也曾經武力入侵琉球,一度把琉球國王擄到日本,逼迫簽下了《掟十五條》的條約,要琉球國想薩摩藩稱臣,並割讓奄美群島。

不過到了清朝,琉球強烈要求脫離薩摩藩的管制,重回中原王朝的懷抱。幾經努力,清朝同意了琉球的請求,重新接受了這個藩屬國。

又過了兩百多年,日本又開始不安分起來。1879年,憑藉武力,它把琉球國王劫持到了東京,要把琉球一分為二,北部改為“沖繩縣”,成為日本領土,南部才是清朝領土。

琉球王國眼看就要滅亡了。琉球人當然不答應,他們派人到清朝請求幫助。

當時的清朝,雖然已經衰弱,但單挑一個日本,還是可以一戰的,因為日本海軍當時還未成型,北洋水師還是亞洲最強大的海軍力量。

兩國就開始談判,清朝提出一個折中方案,把琉球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歸日本,中部仍舊保留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南部則歸中國。

日本則堅持兩部分的劃分辦法,因為當時琉球國的國王和臣民都是傾向於清朝,按照清朝的方法分,實際上自己是吃虧了。

那就談不攏了,大清國當時實力衰弱,日本又羽翼未豐,誰也不敢先動手,這事兒,就一直擱在那邊。

中間,在1880年和1882年的時候,日本和中國都曾經恢復談判,由於底線不同,還是沒有達成協議。

於是,就拖延到了1894年的甲午戰爭。

這就是所謂的“日本提出歸還琉球”,歸還啥呢,琉球在法理上本來就屬於中國嘛,日本來提出歸還?這算哪門子歸還。

甲午戰爭,清政府海陸全面失敗,在琉球問題上再也沒有發言權,

不過,就算當時達成協議,也並沒有什麼作用,因為日本的野心遠遠不止一個琉球,最終他還是會一步步吞併琉球,乃至朝鮮,再到中國。

自身實力強大了,在領土問題上才有發言權。

您看現在的北方四島,日本不是也一直想要又要不回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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