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眾所周知

開車上路必須具備駕駛資格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但總有一些“腦洞大開”的駕駛員

心存僥倖、耍小聰明

通過偽造、變造駕駛證

以此來違法駕車上路行駛

然而

這一切根本難逃蜀黍“火眼金睛”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近日,達拉特旗交管大隊民警在X618線執勤時,在對一輛號牌為吉AP***號重型半掛貨車進行檢查時,駕駛員向民警出示了一本名為郝某某的“A2”駕駛證,執勤民警仔細檢查後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地方,該駕駛證雖然表面很整潔,駕駛本表面塑封的封皮卻已經裂開,照片位置出現了鬆動現象,這更引起了民警的懷疑。民警憑藉多年的工作經驗,覺得該駕駛證有問題。判斷駕駛人呂某某有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違法嫌疑,並作進一步調查。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經民警查詢、比對發現,駕駛證上的相片與該駕駛人長相大不一樣。在鐵的事實面前,駕駛人呂某某承認自己所出示的駕駛證是自己撿來的。自己實際準駕車型為“C1M”,沒有重型半掛貨車駕駛資格。之前他都是僱人給他開車,由於成本較高,為了自己能開大車賺錢,他就動了歪心思。撿來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這對於呂某某來說簡直就是“天上掉下個餡餅”,遂對撿來的駕駛證進行變造。於是將自已的照片貼到撿來的駕駛證上一直使用。

更讓大家吃驚的是駕駛員呂某某在2018年11月、12月,分別因為“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準駕不符”兩項違法行為,被處罰過兩次,在不到1年時間裡,他又因為同樣的違法行為再次被查,這已經是第三次了!駕駛人呂某某在違法的道路上屢教不改,讓人感嘆!

一年內三次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被查!

呂某某因使用偽造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九十九第一款一項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呂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陸仟元的處罰。

交警提示:駕駛人要通過正規渠道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要試圖“另闢捷徑”,更不要心存僥倖想以假亂真,給自已惹來更大的“麻煩”,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謹慎駕車,不要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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