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山東輔警將分7個層級 每年定期開展層級晉升工作

本報3月31日訊 近日,《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對外公佈。我省提出,輔警將分為一級輔警長、二級輔警長、三級輔警長,一級輔警、二級輔警、三級輔警、四級輔警等7個層級。

我省提出,辦法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依法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輔助性警務職責、納入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經費保障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員。警務輔助人員統稱輔警,按照輔警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實行分類管理,劃分為勤務輔警和文職輔警。

在層級晉升上,我省提出,輔警分為7個層級,由高至低分別為:一級輔警長、二級輔警長、三級輔警長,一級輔警、二級輔警、三級輔警、四級輔警。輔警層級晉升按照管理權限、晉升條件和規定程序進行。輔警晉升層級,應當具備相應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工作資歷、工作實績和年度考核等次等資格條件,在核定的層級額度內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輔警管理部門每年定期組織開展層級晉升工作,輔警的層級原則上應逐級晉升。

在待遇上,我省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輔警的招聘、工資福利、日常運行公用經費、教育訓練、裝備購置、服裝、獎勵、保險、撫卹以及保障工作運轉等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輔警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鼓勵為一線協助執法執勤以及高危險崗位的輔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比照建立因公(工)負傷緊急救治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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