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清末民国时期的赣商和江西商会

在中国近代史上,赣商代表人物众多。如:“汉口巨子”的黄文植、重庆首富人称“汤百万”的汤子敬、人称萧百万的萧芸浦,创办心远中学的熊育钖、创办康泰福煤号的文廷式、创办江西铁路公司的陈三立、任江西商务总会会长的陈筱梅、创建江西大旅社的包竺峰、创办九江久兴纱厂的周抚九等一批江右巨子。

他们曾纵横商界,风云一时,为中国民族工业作出历史性的贡献。

不过,这些商界巨子并没有挡住商帮向商会转变的历史步伐,甚至他们也成为这种转变的推动者。

江西商会建成

光绪十五年(1889),八国联军侵华。

十九世纪末,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有所发展,新兴资产阶级要求效法欧美,建自己的商会组织,同在华的洋商总会等团体相抗衡;有识之士也发出“振兴实业、富国强兵”的强烈呼声,创建商会的呼声日高。

清政府迫于舆论和形势的压力,准令开办商会。

光绪十七年(1901年),江西省商务总会在南昌华佗庙成立,公举总理刘景熙、协理朱葆成。

清末民国时期的赣商和江西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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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总会的成立,史称“试办”远远走在全国的前列。

“该会的组织不仅包括买卖业、服务业,还包括工业、矿业、交通运输业、城市公共事业,以及金融业和文化出版业等民营的各行业。”参加对象多是经营商业者、手工业者和钱庄居多。

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十日,淸政府设立商部,颁布《商会简明章程》,并制定《大淸商务总会章程》,规定在省设立劝业道,颁布《护商令》,“劝办商会偷帖”,称各府州县均应设立商会。

1902年至1906年间,刘景熙总理主持制定《江西商务总会简章》,提出“保护商业,扩充商务”的办会宗旨,开展联络商情、调整商业、维护商权、设立劝工厂、筹办劝业场等活动。

农工商部向清朝提交《江西省城设立商务总会发给关防摺、江西商会开办章程奏摺》。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和九月,清政府批复“即设立江西省商务总会,同意刘景熙为总理、朱葆成为协理。

宣统三年(1911年),江西省商务总会在南昌合同巷口兴建新会址。民国初期,江西省商务总会改组为江西南昌总商会。 1913年5月3日,江西省商务总会加入全国工商界联合会。

1915 年,南昌万寿宫失火被焚。陈筱梅、萧芸浦、黄大埙、周扶九向全省募捐重建万寿宫。

建成后,为江西商会会址,内设江西劝业场,成为江西商务活动和贸易展览中心。

清末民国时期的赣商和江西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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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北洋政府制订《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其中规定:“本规则施行前,原有关于工商业之团体,不论用公所、行业或会馆等名称均得照旧办理,但其现行章程规例,应呈由地方主管官厅,或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转报农商部备案,嗣后修改时亦同。”

此规定允许同业公会和公所、行业或会馆同时存在,此时各路商帮尚有生存的法律依据。

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工商同业公会法》,规定所有工商组织都改组为同业公会。同一区域内7家以上同业发起,经官方核准即可成立同业公会。

因此,商帮也就失去存在的法律依据,以同业为基础设立公会,强调同业性,弱化地域性,从而让以地域为特征的商帮失去生存的土壤。

1928年11月,呈请工商部核准。1929年2月,工商部颁发关防(印章),同意更名为江西省商会联合会,简称为“省商会”。

1938年,省商会由南昌迁往泰和县城办公。1949年11月,商会改理事制。

12月,中国工业协会江西分会在泰和成立。1945 年3月暂停活动。8月,省商会迁回南昌市。1949年12月,南昌市工商联筹备委员会成立,并接管江西省商会、江西省工业协会、南昌市商会。

1952年9月,南昌市工商联在江西省商会、江西省工业协会、南昌市商会的基础上,正式组建成立。

1953年12月,江西省工商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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