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文化和旅遊部公示175個“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看看有你的家鄉嗎?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公示了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名單,全國共175個和鄉鎮(街道)和縣(縣級市、區)上榜。“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名單公示期為7天,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方式實名反映。“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是1987年原文化部為推動民間文化藝術事業的繁榮發展、豐富活躍基層群眾文化生活設立的文化品牌項目,命名週期為3年。1987年至2003年,原文化部通過命名掛牌的方式,共在全國命名了486個“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和“中國特色藝術之鄉”。2007年至2008年,原文化部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為規範“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命名和管理,制定並頒佈了《“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辦法》,將名稱統一為“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並在全國範圍內重新組織開展了命名工作。在2008年首次開展命名工作時,名單一度達到963個。2011—2013年度共計命名528個,2014—2016年度共計命名442個。2018年3月,原文化部公佈《“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和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按照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確保質量、均衡發展的原則,在綜合考慮各省市發展狀況、縣鄉數量、以往“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數量基礎上,以鄉鎮為主,研究確定“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縣鄉比例和各省市分配名額。希望用好“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這個品牌,盤活全國優秀的民間文化資源,進而整體推進縣鄉一級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根據《辦法》,“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是指經文化和旅遊部命名,具有某一特色鮮明、群眾喜聞樂見並廣泛參與的民間文化藝術,並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的特定區域,主要指鄉鎮(街道),也包括部分縣(縣級市、區)。 這裡的民間文化藝術,既涵蓋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民俗、體育、遊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也包括當代興起的其他文化藝術形式,如攝影、合唱、油畫等。


文化和旅遊部公示175個“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看看有你的家鄉嗎?



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名單如下:


文化和旅遊部公示175個“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看看有你的家鄉嗎?

▲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名單

文化和旅遊部公示175個“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看看有你的家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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