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18)晉0802 執3065號
本院受理申請執行人運城市昌昊物貿有限公司與運城市新科太方果蔬商貿有限公司、喬政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促使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現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及法院公告等形式對被執行人喬政民的信息予以公佈。
本院受理社會公眾對被執行人喬政民財產線索的舉報,經核實、處置。給予舉報人實際執行到位百分之五的獎勵。
被執行人在履行義務前,不得購置不動產、機動車輛、不得對外投資、不得高消費、不得出入境,如被執行人違反上述規定,一經查實,將依法處以罰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 0359-2121619
被執行人喬政民,男,1969年9月4日出生,漢族,現住廣州市珠海區中大蒲園區694號503房。
身份證號:440105196909040095
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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