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問政迴音|出租車駕駛員的社保該誰繳?五小時獲官方回覆!

問政迴音|出租車駕駛員的社保該誰繳?五小時獲官方回覆!

近日,有網友在華龍網《重慶網絡問政平臺》上反映“出租車公司與聘請的正班駕駛員是否屬於勞動關係,公司是否該為我繳納社保”的問題。問政不到五小時便獲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官方回覆。

網友:出租車公司與駕駛員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我2018年加入萬州區曼聯出租車公司以來一直駕駛車牌渝F80A97出租車,並且每天按時繳納出租車公司要求的‘闆闆費’,並嚴格遵守出租車公司的各項規定,每月還在公司領取安全獎勵。”

问政回音|出租车驾驶员的社保该谁缴?五小时获官方回复!

網友諮詢:“請問這種情況下我是否和出租車公司產生了勞動關係?公司是否該為我繳納社保?”

官方回覆: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便建立了勞動關係

重慶網絡問政平臺接到網友反映後,立即聯繫了萬州區相關部門。不到五小時,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對此進行了回覆。具體如下:

出租車駕駛員與出租車公司雙方建立的是否是勞動關係,在法學界有很多意見,目前比較統一的意見是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由出租車公司進行統一管理並付出勞動,由出租車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屬於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

關於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又簽訂了內部承包協議是否有效的問題。出租車公司為提高出租車駕駛員的勞動積極性,通過與出租車駕駛員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約定營運收益歸出租車駕駛員享有,營運風險由出租車駕駛員承擔的,實質上系雙方對勞動報酬分配方式所作的特別約定,該約定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仍然要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據勞動仲裁院瞭解,萬州區曼聯出租車公司單方面陳述你是他們的股東私人聘請的駕駛員,與他們沒有勞動關係。你們雙方在存在勞動關係的問題上產生了爭議,勞動仲裁院不能憑你們任何一方單方面的陳述,而給您一個準確的答案。因此,勞動仲裁院建議按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首先是雙方調解或者由第三方組織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也可以申請仲裁,主張您的權利。

如果您想在《重慶網絡問政》平臺反映此類問題,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留言,也可登錄華龍網重慶網絡問政平臺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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